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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海通財”系列産品在發行主體合規性和風控上被業內質疑,海通證券櫃&交易(OTC)産品發行引起包括監管層在內多方關注。海通證券官網24日發布公告稱,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因“一海通財”系列産品為監管規則未予明確的創新型産品,海通證券未按規定盡到向監管層報送義務。 去年12月份,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櫃&交易業務規範》,正式啟動海通證券等7家券商的櫃&交易(OTC)業務試點。而就在2013年1月下旬,海通證券率先發行5款OTC産品,這五款産品分別為“一海通財”14天1號、35天1號、91天1號、365天1號人民幣理財産品和海通月月財優先級6月期1號産品。其中,“一海通財”14天1號、35天1號、91天1號、365天1號人民幣理財産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分別達到4%、5%、5.2%、7%。此後,上述産品因收益率較高被搶購一空。 儘管“一海通財”系列産品受到市場追捧,但卻因其發行主體合規性和産品風控問題陷入外界質疑。有分析人士指出,海通證券在已設立全資資管公司情況下發行“一海通財”産品的主體合規性存在問題,而根據相關規定,證券公司不得經營與其子公司存在利益衝突或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同時,在沒有外部獨立第三方託管監督下,海通證券如何能確保相關理財産品收益率的真實性,如何確保OTC市場産品客戶利益不受損害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此外,“一海通財”産品在産品設計上被業內質疑與銀行理財産品“資金池-資産池”模式類似,即用成本低的資金投向期限較長、收益更高的資産。由於在這種産品設計模式下,資金與資産之間期限錯配,沒有一一對應的關係,背後風險此前已被業內屢屢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披露,中國證監會曾於3月7日發函至上海證監局,要求對
“一海通財”系列産品的發行和運作情況進行核查,並稱如果發現違法違規問題,須嚴格依法處理。 面對監管層整改要求,海通證券&&,於第一時間積極組織整改,完善相關工作程序,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和處分。不過,該公告並未披露整改和處分的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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