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制PE准入險企 單個PE持股不得超5%
2013-04-24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分享到:
【字號
大
中
小
】
保監會24日發布《關於規範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入股保險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許可優質的境內外有限合夥制股權企業投資入股保險公司。考慮到股權投資企業的財務投資特性,通知規定其不得成為保險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同時,單個保險公司中,其出資比例不得超過5%,有限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的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5%。業內稱,新規鼓勵和支持了民間資本投資保險業,將促進保險公司資本多元化和股權多元化。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