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億元再融資的環保核查期剛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宜化)下屬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青海宜化),即連續出現污染事故,並被環保部門整改及約談。
不過,湖北宜化僅在公告中提及子公司遭環保部門整改,但未披露其他環保問題。此外,該公司還強調稱,青海宜化PVC項目在環保核查期內為在建狀態,而項目遭整改並不在核查期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湖北宜化,但對方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青海環保廳初審意見:未發生污染事故
2010年4月,湖北宜化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25億元。
根據2003年由原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
《關於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重污染行業申請上市的企業、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再融資募集資金投資於重污染行業的上市公司,融資前必須經過登記所在地省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現場核查,再報送中國證監會,並抄報環保部。
2011年5月13日,青海省環保廳向國家環保部上報
《關於報送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再融資環保核查初審意見的函》,通過了湖北宜化全資子公司青海宜化上市再融資環保初步核查。
在該函件中,青海省環保廳稱,“湖北宜化在再融資核查時段內,能夠遵守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落實"三同時"制度,對存在的環保問題,也能及時按照環保部門要求整改,也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同年7月,湖北宜化收到證監會關於其定向增發方案的批復,公司擬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5億股新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億元,用於投向新疆項目和償還銀行貸款。
9月7日,環保部公布了《關於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公示》,根據公示內容顯示,青海宜化屬於湖北宜化的控股子公司,處於在建狀態。8天后,青海宜化順利通過了國家環保部的公示。
一切看起來順理成章,然而在核查期(2008年1月~2010年12月)一過,自2011年起,青海宜化連出兩起污染事故,並遭環保部門約談,而這些都沒有被公司披露過。
青海宜化遭兩次約談: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青海宜化坐落在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甘河工業園河東,為湖北宜化在青海投建的大型化工企業。
2010年6月12日,湖北宜化發布公告稱,青海宜化投資擬自建30萬噸PVC項目,項目總投資約16.1億元,建成完工後將為公司貢獻年均營業收入約22.8億元,年均利潤總額約為6.4億元。
6月25日,青海省環保廳即通過項目的環評批復,2011年1月27日,西寧市環保局批准其試生産。
然而,青海宜化試生産尚未滿一個月,青海省環保廳便責令其暫停試生産,原因為公司PVC項目乙炔清化工段在檢修時,造成含氫氧化鈣的鹼性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對北川河水質造成一定影響。記者獲取的青海省環保廳向西寧市環保局下達的《關於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産30萬噸PVC項目暫停試生産的函》顯示,青海宜化在試生産期間,“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到位。
隨後,青海省環保廳要求青海宜化進行整改,《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青環發
【2011】112號文件顯示,青海宜化存在環保設施建設不完善、已建環保設施存在缺陷和隱患,電石渣臨時堆場未採取
“三防”措施、鹽酸泄漏外泄、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諸多環保問題。
對此,青海省環保廳提出8項整改要求,並要求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經過整改,青海省環保廳對企業下達了
《青海省環保廳關於青海宜化公司環保問題整改核查情況的復函》(青環函[2011]191號)。
此後,青海宜化更是遭遇青海省環保廳連續兩次約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由青海省環保廳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提供的2012年8月15日約談會議紀要顯示,青海宜化地處北川河沿岸,排放污水已直接污染影響了北川河及湟水河水質,“成為湟水河最大的污染貢獻大戶”。
不到一個月,青海宜化再次被青海環保廳約談,此次約談請來了湖北宜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環保廳指青海宜化因環保設施建設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致使廢水、廢氣、噪聲等污染物超標排放,造成兩次環境污染事故,環境污染問題突出,並詳細列出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要求企業再次整改。
對於上述事件,湖北宜化的信披可能並不到位。
湖北宜化公告對於青海宜化遭整改一事作了特別説明,公告稱2011年3月~6月,為了及時了解核查範圍內企業情況,針對核查範圍內企業逐一進行了網上查資,公司獲悉2011年3月21日青海省環保廳下發了關於青海宜化整改的通知。
而對於青海宜化因環境污染事故遭青海省環保廳先後兩次約談,記者翻閱湖北宜化公告發現,其亦未對此做任何的披露和説明。
根據國家環保部此前發布的《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
重大事件即包括
“由於環境保護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關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決定限期治理或者停産、搬遷、關閉的”。
不過,湖北宜化子公司青海宜化的環保問題是否屬於上述規定中所指的“重大事件和信息”,是否違反信披規定,尚待監管部門的調查認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會對後續情況進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