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發布《濕地保護管理規定》
2013-04-09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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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9日公布《濕地保護管理規定》,5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國家對濕地實行保護優先、科學恢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方針。工程建設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濕地。確需徵收或者佔用的,用地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予補償。臨時佔用濕地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臨時佔用期限屆滿,佔用單位應當對所佔濕地進行生態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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