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報告稱,中國已基本具備徵收遺産稅條件,開始徵收遺産稅時機已成熟,並建議將500萬元作為遺産稅起徵點。報告分析,按遺産稅收入達稅收總額的2%計算,2012年我國稅收收入超過10萬億元,此項即能收入2000億元。
此次北師大的報告認為,“無論從社會公平政策、轉變增長方式,還是縮小貧富差距,開始徵收遺産稅時機已成熟,條件也已基本具備”。那麼,遺産稅真的就只欠東風了嗎?
必須看到,報告所提出的問題依然停留在必要性的層面,即“該不該徵”,並沒有觸及可行性分析,即“能不能徵”。可以預見的是,在財富缺乏透明度、資産沒有全面實名制的環境下,遺産稅一旦開徵,必然面臨徵稅對象、徵稅基數的不確定性,削富濟貧等作用也將面臨諸多變數。
這種不透明,一方面在於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佔據相當比重。2010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超富階層隱瞞了三分之一的真實收入,約9.26萬億元為“隱性收入”,其中有5.4萬億是“灰色收入”。有專家指出,權力尋租實現的聚斂財富、公共資金和公共資源的人為流失以及處於壟斷地位的國企鉅額分紅,都是灰色收入的重要來源。在這種情況下,開徵遺産稅非但不能縮小貧富差距、鼓勵富二代自立,反而會令富人擔心灰色收入見光而加速移民、轉移財富,給制度監管帶來新的問題。
同時,現行機制缺乏配套也是導致財富透明度不夠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國沒有建立全面的個人財産登記制度,儘管儲蓄、證券、房産等陸續實名制,但對於未存入銀行的現金、金銀珠寶等缺乏有效監控手段。産權認定評估體系也不夠完善,除房産外,古董、字畫、珠寶等一般都不需要經過産權登記,市場上也缺乏專門、權威和公正的資産評估機構,很難對遺産價值及應納稅額進行認定評估。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會計系主任陳曉説過,中國稅務部門到現在還沒有掌握真正的富人是誰。連向誰徵稅都搞不清楚,圍繞遺産稅的一切推演就只能是紙上談兵。開徵遺産稅很可能不能對真正的富人“精確打擊”,反倒誤傷身為房奴、車奴一族的中産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