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白藥類物質的毒性得以消解或減弱。
昨日
(2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約談了雲南白藥有關負責人,並要求修改説明書增加藥品安全風險的提示內容。該局對雲南白藥不良反應的監測結果顯示,未發現嚴重不良反應報告。
重慶一家三甲醫院藥劑科醫生告訴記者,雲南白藥説明書未標明其成分及含量,也給臨床用藥工作帶來了一定麻煩。
港澳:通知停用回收
繼1月中旬因産品説明書中未標明草烏成分及含量,被湖南一律師告上法庭而引發熱議後,雲南白藥又一次陷入輿論漩渦之中。
2月5日,因香港特區政府化驗所發現雲南白藥樣本中含有未標示的毒性物質烏頭類生物鹼,香港衞生署發文指令豐華(香港)公司回收雲南白藥旗下的雲南白藥膠囊、雲南白藥散劑、雲南白藥膏、雲南白藥氣霧劑、雲南白藥酊等5款産品。
此外,因雲南白藥創可貼、雲南白藥氣霧劑雙效也是通過豐華(香港)公司進入香港市場,為預防起見,該公司自願回收該兩款中成藥及上述5款中成藥的其他批次。
5日晚,澳門衞生局也發出停用回收通知,並呼籲市民停用。
據了解,烏頭類生物鹼為毒性物質,中毒症狀包括口部及四肢麻痹、噁心和嘔吐,四肢無力、呼吸困難及心律紊亂,甚至會呼吸困難和心率失常危及生命。
早在2010年以及今年1月,就有媒體對雲南白藥産品“涉毒”進行報道,但公司均以其産品為國家保密品種不能公開配方為由,從未回應草烏成分是否對藥品安全構成威脅。
雲南白藥創制於1902年,1956年國務院保密委員會將其處方、工藝列為國家保密範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凡列入國家秘密技術項目的品種,其説明書、標籤可不列成分項目。
公司:毒性已消解或減弱
針對此次事件,雲南白藥官網首次就藥品的安全性進行了説明。
説明稱,雲南白藥配方中確實含有烏頭鹼類物質,雲南白藥通過獨特的炮製、生産工藝,在加工過程中,已使烏頭鹼類物質的毒性得以消解或減弱。
該説明還稱,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通過主動監測,共監測到涉及雲南白藥和雲南白藥膠囊的各類不良反應共計28例,主要表現為皮膚過敏、發癢等,未檢測到嚴重不良反應;並&&其為處方藥,需要在醫生指導下按照醫囑及説明書使用。
這一説明被網友認為有推卸責任之嫌。重慶一家三甲醫院藥劑科醫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雲南白藥説明書未標明其成分及含量,也給臨床用藥工作帶來了一定麻煩。
雪球醫藥分析師方永聖認為,中藥保密配方對企業來説,最大的優勢在於定價權,“不僅關係到産品會否被仿製,更關係到産品在招標時的定價優勢,公開了就可能失去核心競爭力。”
“雲南白藥在港澳地區的銷售佔比不算太高,但此擴散到內地,影響就不好説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雲南白藥藥品業務持續下滑,此事可能進一步拉低其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