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消息,今日國家發改委&&了《關於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業內人士稱這將推動長期並存的兩種電煤價格體系並軌,為推進電煤價格並軌,煤電聯動、鐵路運力配置等配套政策將會在近期&&。
發改委今日在通知中稱,鋻於當前電煤供需逐步趨緩、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穩定,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取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發改電[2011]299號)中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電力企業一位業內人士在看過《通知》後&&,政策利好煤炭企業,未來重點合同電煤價格將與市場煤逐步接軌,但要實現電煤價格市場化,需構建市場化的煤電産業鏈。
我國“市場煤”、“計劃電”的制度長期遭企業詬病,2011年由於煤炭價格高企,年底發改委&&《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要求2012年合同價格上漲幅度不得超過5%;5500大卡的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煤炭市場化進程倒退。
但在政策&&後,煤炭行情走勢低迷,5%漲幅和800元的兩道紅線形同虛設。發改委今日發布通知,取消上述規定,並要求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上述電力企業業內人士稱,該政策可以看做是發改委&&一系列有關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並軌政策的前奏。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曾撰文指出,應深化“煤—運—電”全産業鏈市場化改革,煤炭、運力、電力三個領域均存在計劃與市場並存的雙軌體制,相對來説電煤並軌的難度最小。取消計劃煤後,電力體制和鐵路體制將成為造成煤電矛盾的主要原因,國家應當再依次推出這兩項改革,最終從根本上化解困擾國民經濟的煤電矛盾。
12月月初,來自發電企業與煤炭企業方面的消息表明,《關於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並軌的報告》已上報至國務院,並得到國務院批示。新方案提出以3年以上的中長期合同替代重點合同煤,電煤價格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確定,國家發改委將專門研究制定管理辦法。方案還提出要完善煤電聯動政策。
“不聯動,發電企業怎麼辦?”上述人士説。同樣煤炭企業也希望在推進煤炭市場化的同時能夠完善煤電聯動政策。“現在煤炭價格低,國家推進並軌的壓力小。將來如果價格又漲起來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不跟着聯動,電力企業肯定會大喊虧損,到時國家又要再干預。”兗州煤業股份公司的一位人士如此&&。
華電集團政策與法律事務部主任陳宗法在第四屆中國能源企業高層論壇間隙曾透露《關於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並軌的報告》部分內容,其中包括從2013年起,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將現行的重點合同轉為簽訂中長期合同(3年及以上),電煤價格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確定,國家發改委將專門研究制定管理辦法;二是保證鐵路運力;三是加強市場監管;四是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五是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費;六是加快煤炭應急儲備建設。方案還就研究建立完善統一的電煤交易市場、探索運力配置市場化方式等方面穩步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據多位閱讀過《報告》的人士&&,新方案提出了要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但操作性方面不夠詳細。電力企業積極呼籲新方案能夠落實煤電聯動,並向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做了多次陳述。
距離年底重點煤炭産運需銜接會已經沒有剩下太多時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部主任錢平凡此前對新浪財經&&,如果國家決心推進煤電市場化,元旦之前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並軌的政策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