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進口丙酮反傾銷措施到期
2012-12-07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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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7日發布公告,宣布對原産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丙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將於2013年6月9日到期。此前,商務部曾於2008年6月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08年6月9日起,對原産於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丙酮實施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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