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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商務部發布2012年第72號公告,公布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終裁結果,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産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産品徵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説,經過調查,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産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鑒此,商務部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産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産品徵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於2011年9月8日對上述産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並於2012年5月8日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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