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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省將用資金補助等方式支持台資金融機構發展和台資企業融資,台資金融機構到山東設立分支機構,最高可獲1000萬元開辦補助。 山東省近日&&的《關於支持台資企業發展擴大魯&經貿合作的意見》規定,支持台資金融機構發展和台資企業融資。對新設立的總部性台資金融機構,省級給予500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對區域性管理總部,省級按照實收資本額的1%給予開辦補助費,獎勵資金最高限額為500萬元;對在山東省各市、縣(市、區)設立分行、中心分(支)行或分公司的金融機構,省級給予10到70萬元的開辦補助;對在農村增設分支機構或網點的,省級分別給予10到30萬元的開辦補助。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積極推動成立魯&合資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台資企業來山東省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給予支持。 另外,山東還將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或由省內&協會牽頭組織有條件的台資企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台資參股小額貸款公司,在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支持省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為台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加大對台資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優化對&&的金融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對擬上市的台資企業,省級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支持。 為支持台資企業在山東發展,山東還從拓展&&投資領域、支持開展對台貿易和&企貿易活動、支持&&集聚開發或參與建設産業園區等其他6個方面推出了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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