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資規定&&
2012-10-25 作者:記者 孫韶華/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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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網站24日消息,《商務部關於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資的暫行規定》近日公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施行。
暫行規定明確,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權屬清晰、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股權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該企業應依法批准設立,符合外商投資産業政策。被投資企業全體股東的股權出資金額和以其他非貨幣財産作價出資金額之和不得高於其註冊資本的70%。此外,房地産企業、外商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創業(股權)投資企業的股權,不得用於外投企業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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