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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太陽能教父”皇明太陽能董事長黃鳴挑動的光熱企業“騙補”事件還在繼續,在日出東方和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紛紛回應後,逐漸演變成涉事雙方的口水戰。今日黃鳴再次將口水戰推向“第二季”,並&&已經向國家質檢總局、財政部、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 從雙方回應情況看,針對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測報告,皇明的質疑主要有三點,一是檢驗地點可疑,“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兩地相距甚遠,不符法規要求。二是檢測時間可疑,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與日出東方二者説法矛盾,前者&&是6月出具報告,而後者&&3月已經獲得報告。且一般需要7天左右時間的型式檢驗只用了4天。三是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測能力可疑,在短時間內批量出具100多份報告不符合邏輯,且與其測試能力嚴重不符。
對以上質疑,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曾回應稱,早在今年2月底就已經開始接受省內的太陽能企業委託對各類太陽能産品進行檢測,是在節能産品惠民工程出爐時,才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檢測報告和相應的型式檢驗報告。且&&擁有19個檢測工位,從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有41天的氣象狀況滿足標準規定的實驗要求,因此具備3個月時間內出具近779份檢測報告的能力。
日出東方方面也證實此説法,&&2011年10月1日強制性國標正式發布後,即着手準備對外送檢工作。至2012
年6月1日太陽能熱水器納入節能惠民工程補貼政策正式發布,其已完成大部分産品內部檢測和外部送檢工作。但雙方目前尚未對檢測地點和檢測周期進行回應。
針對江蘇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回應,皇明太陽能股份公司技術總監張立峰分析稱此説法漏洞百齣:即使按41天氣象狀況滿足標準規定的實驗要求來計算,可按照標準規定,就算型式檢驗每個樣品最低的檢測需求是5天,包括熱性能1天、水質2天、空曬2天,也只能有8個測試周期,其最多可以進行19(個工位) 8(個樣品/個工位)=152個樣品的型式檢驗,和其稱具備779份報告測試能力相差甚遠。
黃鳴&&,已將上述舉證材料郵寄至國家質檢總局,此前也曾將質疑材料轉發給了國家質檢總局、工信部、財政部、發改委等相關部門。目前尚未得到明確回復。
據了解,在此次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委頒佈的首批“高能效太陽能熱水器節能惠民産品”目錄,20家太陽能熱水器企業中標,日出東方有共計160個産品型號的産品入圍,皇明太陽能有2個型號入圍。有業內人士猜測皇明是據此打擊市場競爭者,但黃鳴拒絕正面回答,&&清者自清,“是先討論市場份額問題重要呢,還是先討論行業環境和消費者利益重要呢,現在已經是劣幣驅除良幣了,這種情況談市場份額有什麼意義?”、“就像賣三聚氰胺的説不賣三聚氰胺的沒他賣得好”。
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已經要求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上報日出東方公司産品的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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