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老鼠倉”第一案宣判季敏波獲刑3年緩期3年
2012-10-24 作者:趙東東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大
中
小
】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3日對號稱國內“券商老鼠倉”第一案,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兼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季敏波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季敏波獲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被處罰金60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季敏波自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間,擔任西南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在此期間,季敏波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買入或者賣出20余只股票,並明示張某買入某林業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5460余萬元,非法獲利53萬餘元。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