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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的王女士近日捲入輿論的漩渦,原因是其用於投資的180萬元縮水至1萬元,一怒之下王女士將投資所在銀行告上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 王女士是原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南京路支行客戶,2011年4月,她在該行理財經理建議下,簽訂《委託理財合同》並與銀行簽訂《深圳發展銀行有限公司貴金屬交易交收代理協議書》之後,拿出180萬元購買了一份名為聚金寶的産品。隨後,王女士很快獲得收益,180萬元本金為她賺取了90余萬元收益,但好景不長。進入9月份,金價暴跌,王女士的賬戶僅余1萬。 王女士&&已向法院提出訴訟,不過目前並沒有收到法院排期審理的通知。她&&,在簽訂合約時,銀行理財經理稱這款産品每年收益為10%,即使出現虧損,仍保證支付不低於每年5%的收益,而180萬元縮水至1萬元的現實讓她難以接受。而對此,銀行方面也作出回應,已更名為平安銀行(13.25,-0.04,-0.30%)的深發展&&,該客戶辦理的是黃金T+D業務,並非銀行理財業務,銀行作為第三方僅為客戶提供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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