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出席中國房地産業高峰論壇時&&:房産稅試點範圍不應該再擴大。她指出,徵收房産稅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在擴大試點範圍之前,須由全國人大正式制定房産稅制度運作的細節。
而此前不久,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剛剛表態,下一步房産稅不僅將擴大試點範圍,而且要逐步建立按照評估價值徵收的房地産稅制度。關於徵收房産稅的問題,一直爭議不斷,該如何看待各方支持和反對的觀點?對此,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發表了自己的解析。
馬慶斌:現在對開通房産稅的問題存在一些爭論,關鍵是在為何要徵收以及如何來徵收,爭論是因為大家看待房産稅的角度不一樣。大家普遍認可的是,徵收房産稅目的,是影響房價,降低人們進行投資、投機購房的需求。
但是,從美國、日本這些國家來看,房産稅並不是影響房價的重要因素,房産稅更多是一個財産稅。為什麼要徵收?因為比如你買了一個房子,升值了,但這並不是因為你自身勞動的結果,而更多的是一個公共産品的升值過程。
另外,大家普遍認為房産稅可以破解地方政府收入可持續性的問題,事實上中國經濟近幾年來“土地依賴症”相當嚴重,想來想去大家好像從房産稅上找到了一個突破口。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房産稅爭論比較大,支持聲也比較多的原因。
擴大房産稅試點範圍,您覺得難點在哪?
馬慶斌:一個是目標的問題,短期來看,房産稅的確是可以抑制房價,但是實際上房産稅必須服務於一個長期目標,不是簡單的降房價,而是尋求一種更為持續的地方公共財政的來源。同時,通過房産稅建立公共財政,提高地方公共服務的質量、效率和積極性。
第二是,如何在總體上不增加普通老百姓稅收負擔的基礎上,實現公平、透明,進行稅收結構調整。也就是説,圍繞房子所有的稅進行一個結構性的調整,而不是簡單的總量變化過程。
此外,比如不同的區位、不同的戶型、不同的配套價格,徵收的標準也不一樣,誰來評估,誰來避免這些所謂的尋租行為。
還有,就是徵收對象的問題。咱們國家建國以來,住房問題是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一個過程,住房産權屬性的複雜超乎想象。如果沒有一個全國性的房屋産權登記系統,房産稅的徵收就不能完全實現所謂的公平性。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怎樣的試點才能解決以上問題?
馬慶斌:我想有兩步可以走,一是短期來看,可以先易後難,逐步實現全面徵收,可以考慮按照“多佔者多付出”的原則,戶型大、套數多的家庭可以多交稅,這個過程要統籌考慮已經徵收的土地稅。也就是説,我們很多房子交了70年土地出讓稅了,在這個情況下,怎麼按照他已經使用的年限,以及周邊區域的房價,進行抵扣和減免房産稅。
中長期來看,應該建立房産稅和土地財政脫鉤的問題。也就是説,你收了房産稅,未必就能抑制地方政府繼續搞土地財政的衝動。如何來逐步消除房産稅和土地稅之間這種兩元結構,逐步從房産稅和土地稅收這種兩元關係向房地産稅這種一元化的這種制度過渡,這也是咱們需要努力的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