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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農業部新修訂的《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即將於10月1日起施行。農業部黨組成員張玉香21日説,這一管理辦法對綠色食品標誌審核和發證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並全面強化了證後監管,將為推動我國農業標準化生産、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主任王運浩介紹説,新修訂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嚴格了申請人的資質條件,包括生産加工條件、原料基地建設、質量管理水平和承擔責任的能力;提高了産品受理的條件,即在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農産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要求産地環境、投入品使用、産品質量、包裝貯運等必須嚴格執行綠色食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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