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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8日應摩托羅拉移動公司要求,對美國蘋果公司無線通信設備、便攜音樂與數據處理設備、計算機及其部件發起“337調查”,以確定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表聲明説,涉案産品主要是蘋果iPhone、iPod、iPad和個人電腦。
聲明説,美國摩托羅拉移動公司8月17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指控在美國市場銷售的上述涉案産品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要求啟動“337調查”併發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國所謂“337調查”最早得名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後經歷數次重大修訂。根據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申訴,此外也開展涉及盜用商業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製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
根據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後,該機構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並盡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布相關産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這意味着涉案産品將徹底喪失在美國市場銷售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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