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13日公布了《關於編報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五個編制重點,其中分別涉及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支出、重點項目支出、産業升級與發展支出、境外投資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支出、困難企業職工補助支出。
支持央企之間戰略性兼併重組
有關“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支出”,《通知》稱,用於支持中央企業之間的戰略性兼併重組,理順多元投資主體公司股權關係,保持和增強中央企業對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重要子企業的控制力,以及解決中央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等。
而在2011年9月部署編報2012年中央國資經營預算時,財政部明確,2012年中央國資經營預算將重點支持中央企業兼併重組支出,其中主要支持“中央企業為兼併主體的兼併重組”。
相比2012年的預算,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支持央企重組方面,有一個較為明顯的不同點——“支持中央企業之間的戰略性兼併重組”。
支持央企境外並購戰略性資源成重點
除並購重組外,在央企“走出去”方面,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重點之一是境外投資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支出。其中包括,主要支持中央企業收購兼併能夠實質控制、具有較好經濟效益、國家急需的境外戰略性資源,以及擁有關鍵核心技術且對促進本企業技術創新具有推動作用的境外企業。
相比2012年的預算中關於企業境外投資支出(“走出去”專項支出)中提出的“支持中央企業通過新設、並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行為”,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支持央企“走出去”方面更為具體和詳細。
值得注意的是,獲取能源、礦産資源、大宗商品等戰略性資産的穩定供應是近年來中國央企在海外頻繁出手的主要目的,但也觸動着東道國政府敏感的神經。由此,正常的企業並購行為被上升到了國家能源和資源安全的高度,東道國政府於是以保護資源、能源安全為名,出手干預、嚴格限制甚至阻撓央企的海外並購。
有關央企“走出去”,《通知》還指出,支持中央企業以直接投資實施的境外研發中心項目,裝備製造業項目,進入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實施的項目,境外農、林、漁、礦業合作項目。中央企業實施的特許經營類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使用中國工程技術標準和以人民幣計價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等。
明年支出重點集中在五方面
此外,與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要求的十個支持重點不同,2013年支出重點更為集中,僅列出五個方面。
除了上述“中央企業兼併重組”、“境外投資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支出”外,還包括重點項目支出,用於支持中央企業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等具有國家戰略意義的重大項目支出;産業升級與發展支出,用於增強中央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重大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産業化,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支持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支持中央企業內部産業整合。促進教育、農業、文化等相關産業發展的支出,重點支持關係國家糧食安全的種子産業鏈發展,關係國防安全的農墾戍邊支出等;困難企業職工補助支出,主要用於支持中央企業進一步完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機制,對困難中央企業離休幹部醫藥費和職工生活費予以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