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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0日下發通知稱,為支持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減輕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經營負擔,對專門經營農産品的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産、土地,暫免徵收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産品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産、土地,按其他産品與農産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徵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説,農産品包括糧油、肉禽蛋、蔬菜、幹鮮果品、水産品、調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産品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確定的其他可食用的農産品。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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