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10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通知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産品的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産、土地,暫免徵收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若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同時經營其他産品,按其他産品與農産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徵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