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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陳偉鴻):歡迎收看今天的《央視財經評論》。老有所養,這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對未來的期待。但是我們老了之後怎麼來養?養的質量如何?這些都關乎到我們老年的幸福程度。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未來除了我們已知的能夠領到的養老金之外,我們還能不能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簡單地説,就是怎麼樣讓養老的錢盡可能地更多一些?未來我們在退休之後,依靠“養老資産”就能踏踏實實地養老嗎?今天我們演播室當中的評論員是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的主任楊燕綏女士和我們財經頻道的評論員張鴻。節目一開始,我們就先來了解一下目前全國各地關於養老的財務模式,正在做著什麼樣的一些嘗試? “你留下房子,我為你養老”,“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養老方式,老人可以將自己的産權房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定期獲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房主去世後,房産出售用於歸還貸款,其升值部分歸金融機構所有。記者在上海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 上海市民:我跟兒子住在一起,我跟着孫女住在一起,我的房子抵押給銀行,兒子住什麼房子呀,很複雜的。這個房子的事情。 記者:很複雜的。 上海市民:很複雜的。 上海市民:這事要和子女商量的嘛,因為沒有子女的例外嘛,有子女的老人不能完全做主的。 此外,我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當老人年邁將房産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已經不多,而當老人身故時,使用年限更是所剩無幾,這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以房養老實施的難度。 張鴻銘(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居住住房的70年的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我們土地使用權,實際上已經實行20多年了,以70年為計算的話,已經差不多接近1/3的時間,還有2/3的時間,那麼對於公積金管理中心而言,對於一個收房的人,他希望你這個産權房的年限越長越好,越長越好,你已經過去20多年,所以對於土地使用權期限很長的房屋,他攢的量也可能不大了吧。 彭予(本台記者):2007年,上海是公積金管理中心曾試推過“以房自助養老”,也就是65歲以上的老人將自由産權的房屋出售給公積金管理中心,老人在有生之年,仍然可以居住在原有的房屋內,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項,再扣除房屋租金、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後,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然而這一試點,並沒能開展下去,這項業務早已悄然停止。 馬伊裏(上海市民政局局長):大家都期待着,政府能夠很快&&一個政策,我覺得還需要觀察,還需要研究,站在老年人的立場上,我們要看這種模式,怎麼樣對老年人是有利的。 最近上海東方早報報道,上海市民政局,總結了7種以房養老模式,一是出售自有住房,入住養老機構,以房款補貼養老。二是將自有房屋出租,自己到養老機構以租金補貼來養老。三是,售出較大住房,購買或租賃較小住房,用其差價養老。四是將自有住房出售,再與購房者簽署長期租賃協議,仍然在原居住房用購房款補貼養老。五是與贍養人簽訂遺贈贍養協議,用住房價值購買終身贍養服務。六是對子女承諾用現住房價值,採用家庭內部的以房養老形式。七是通過金融或房屋機構買斷老年人自有住房産權,通過測算定期給予養老補貼,老年人仍然可以在自己住房裏終身居住。 民政局&&,這些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並將加大對“以房養老”政策探討力度。 主持人:剛才我們看到了在石家莊在上海等等這些城市所進行的試點,我想可能在二位的眼中,你們也看到了中國更多城市都在做著相應的一些嘗試的工作,為什麼這麼多的城市都開始做同樣的事情? 楊燕綏(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因為“以房養老”也是養老金的一個來源,因為現在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僅有一份養老金,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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