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擴大試點正在悄然推進。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湖南、湖北兩個最新試點區域的房産稅改革徵收細則正在制定中,房産稅擴容範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徵收的稅率不會太高。此次試點與上海、重慶不同的是,計稅依據由原來的房産原值改為市場評估價。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致電湖南省地稅局詢問關於試點房産稅的進展和準備,該局相關人士對納入房産稅擴容試點不置可否,只&&近期該局“存量房交易納稅評估系統全面上線”是今年的一個重要準備工作。
存量二套房納入徵收
湖南省地稅局網站資料介紹説,存量房交易納稅將核定無正當理由低報存量房成交價格納稅人的計稅價格,此前,國土資源部網站披露稱,“兩湖”房産稅擴容範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計稅依據由原來的房産原值改為市場評估價。
“目前房産稅仍處於試點探索階段,作為試點擴散的話,就可能選擇一個房地産不是那麼熱的城市,因此如果在"兩湖"開展試點,就帶有完善試點摸索的目的,以為未來全面鋪開作準備。”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説。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向本報記者&&,根據上海和重慶的經驗,財政部選擇房産稅試點地區主要還是依據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房産稅新一輪試點花落湖南、湖北是非常有可能的,一方面這兩地區有試點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財政部也希望選取不同地區來擴大試點樣本的覆蓋面,但我認為今年底就&&試點文件的可能性比較小。”施正文説。
從長遠來看,房産稅對於培育地方主體稅種、完善房地産行業稅制以及調節收入分配均有重要作用,但短期內均不能對這些作用有較高期望。
據本報記者了解,財稅主管部門對於開徵房地産稅亦保持謹慎和緩步慢行的態度,試點地區徵收的稅額並不是關鍵的考量因素,更多是將之作為一種未來的稅種,稅務部門也正在從徵管系統以及徵管技術方面做一些準備。
當前的房産稅與上世紀80年代的個稅有些相似,當時個稅徵收範圍很小,但30年之後已經成為中國的主體稅種之一。房産稅也是如此,雖然現在數額不大,但如果將二套房全部納入徵收範圍,這將是一個非常巨大的稅基。
從上海、重慶的試點情況來看,房産稅的徵收率是比較高的,尤其是上海所涉及的增量房,不交稅無法過戶,基本上很難逃稅,重慶對存量房徵收主要是針對別墅,納稅人經濟實力比較強、範圍比較小,稅務機關仍然有能力進行徵收。
廈門市政協委員、集美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李友華教授告訴本報記者,房地産稅全面鋪開,目前在技術上完全沒有問題,“房産稅會暴露出既得利益,有多套房子的人也會暴露出來。”
而湖南、湖北若將存量二套房納入徵收範圍,徵收難度亦不應忽視,這對於長期以來以流轉稅為主的稅務機關來説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一方面稅務機關對於公民房産信息並不掌握,極容易造成稅負不公平的情況,另一方面目前法律也並沒有賦予稅務機關強制徵收的權力,納稅人若不交稅款,實際上並沒有有效的強制措施。
開徵房産稅是長期過程
新一輪房産稅試點如何徵收、稅率如何確定等也是備受關注的話題。去年上海、重慶在樓市調控期推出房産稅改革試點後,外界關於房産稅的爭議一直不斷。
“重慶、上海開徵房産稅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因為步子很小。”李友華説,“房産稅一開始影響不大,但真正完善推廣開來,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徵收細則方面,李友華認為,可以綜合重慶和上海的經驗,在保證剛性需求的首套房的前提下,對多套房、高端房都要徵收,實行累進稅制,對在房産持有環節和轉讓環節徵收合適的稅負,加重多套房持有者的負擔,才能降低市場的投資需求,讓房産回歸一定的公共屬性。
“房産稅可能是後期全國樓市調控的新方向。”張大偉説,從長遠來看,房産稅徵收範圍逐漸擴大,可能會影響到所有非自住房産,這可能標誌着後限購時代的調控方向。
施正文認為,房産稅的開徵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房産稅是一個地方稅種,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徵稅範圍。而且房産稅作為一項財産行為稅,對技術、法律、社會條件的要求都非常高,並不適合貿然全面推進。
“作為一項新的增稅政策,房産稅開徵更是要持一種謹慎態度,最好是減稅政策有實質效果的時候再推出。”施正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