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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直接購買信託産品到為借信託渠道融資企業進行增信擔保,資産管理公司涉足信託領域的業務突破相繼被監管層叫停,而對存在兌付風險的信託進行接盤成為目前資産管理公司熱衷開展的一項業務。《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某資産管理公司處獲悉,銀監會為此制定了《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收購信託公司不良資産業務指引》,但正式實施尚待時日。 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指引》旨在對資産管理公司收購信託不良資産進行規範化和陽光化,在使資産管理公司行為有規可循時,也將減輕信託公司面臨房地産信託集中兌付壓力,緩解流動性風險。 一位資産管理公司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該《指引》的徵求意見稿已經下達了有一段時間,各資産管理公司也已經完成了意見反饋。不過,真正實施可能還要等一段時間。 在《指引》細則上,有媒體披露,信託公司不良資産是指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産開展業務或因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産形成的不良債權。主要包括信託公司以自有資金開展業務産生的不良債權;信託公司開展信託貸款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信託公司開展特定資産收益權類信託計劃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信託公司開展附回購條款的股權投資類信託計劃業務形成的不良債權;信託公司設立結構化信託計劃,優先受益人以現金認購優先收益權,劣後受益人以其持有的債權資産認購劣後收益權,由於債務人未按期履行償付業務,信託公司通過處分上述債權財産而形成的不良債權和信託公司開展其他業務所形成的不良債權六類形式。 一位信託人士告訴記者,信託公司今年面臨很大兌付壓力,必要時需轉移背後流動性風險,找第三方接盤,而資産管理公司在看好項目未來盈利前景下接盤意願也十分強烈。在他看來,企業資金需求的規模和期限很難僅靠信託産品滿足,在不同金融機構之間進行“騰挪”十分正常。 據了解,資産管理公司在發力收購不良信託産品之前,曾一度直接購買信託公司産品,但去年卻被財政部和銀監會聯合下文叫停,隨後資産管理公司又通過各種方式為信託渠道融資的企業進行增信擔保,而這一業務再次被叫停。 上述資産管理公司人士&&,以前資産管理公司的業務模式比較單一,不過,伴隨着各大資産管理公司的戰略轉型和向金融控股公司方向的發展,大家也在逐漸嘗試新的業務。“收購信託公司不良資産業務也是各家公司願意嘗試的業務,不過,目前,監管部門對收購信託公司不良資産業務沒有具體的統一的監管指引,屬於一事一報,而各地銀監局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樣。現在有這個指引出來,其實就是將一些以前不能做的或者打擦邊球的業務‘正大光明’化。”該人士指出。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收購不良信託是特定時期的業務機會,對於轉型中的資産公司而言,這只能是一個階段性安排,而不是其可持續性主業發展的方向。 西部一家信託公司高管告訴記者,去年春節前後市場上關於監管層將收緊房地産信託消息不斷,各家信託公司都想在監管政策下達之前將利潤豐厚的房地産業務做大,因此房地産信託在2011年上半年出現井噴,這也為日後集中兌付埋下伏筆。數據顯示,2011年上半年房地産信託新增規模達2077.65億,相比2010年同期1407.49億增長600多億。由於信託産品期限多為一到兩年,集中成立的房地産信託在今明兩年迎來集中兌付期,需兌付規模超過2500億。 “對信託公司而言,資産管理公司接盤能緩解集中兌付壓力,化解一時流動性風險,”上述信託公司高管&&,“今年陸陸續續有信託産品暴露兌付問題,如果不開口子及時化解風險,信託公司會很被動。如果信託産品一旦出現兌付問題需要資産管理公司接盤,看項目、談價格等一系列事務最少得個把月,不能等到兌付時才想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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