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樓市狀況下,包括限購及房産稅在內的一切政策手段,都應該以抑制投資、投機需求為主要內容,同時區別對待自住和改善需求。長遠看,從房産稅向物業稅過渡才是政策方向和趨勢。
近日,來自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稅官員在京開展為期6個月的房産稅稅基評估集訓,從而為開展非經營性消費房産的存量部分恢復徵稅的試點提供技術儲備。此舉也讓房地産調控後續政策&&的呼聲進一步升級。
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的相關專家在達成“對存量房徵收房産稅是大勢所趨”一致觀點的同時&&,針對樓市現狀,對存量房徵收房産稅應繼續發揮調控作用,清晰界定投資、投機需求並對其重點徵收,對自住型及改善型住房需求則不予徵收或少徵收;長遠來看,從房産稅向物業稅過渡將成為政策方向和趨勢,在發揮增稅收等多重作用的同時,樓市調控要善用、重用金融杠桿。
存量房房産稅如何徵
對於30余省區市地稅官員在京集訓房産稅評估,中國房地産稅改革專家組成員曲衛東對媒體公開&&,此次開班主要是為房産稅試點向全國鋪開提供技術儲備和人員儲備,除今年底結束培訓班(一期)外,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還將在2013年、2014年再舉辦兩期類似培訓班。
此番表述引來坊間猜測認為,房産稅擴圍至存量房將先試點,繼而在明年乃至後年逐步擴大到全國。而就如何徵收存量房房産稅以及徵稅能帶來怎樣的政策效果,參與上述培訓班的一位授課人士的表述也引來媒體廣泛關注。
“在明確原則後,下一步要研究政策的執行步驟,以在適當時機向全國鋪開。”該人士對媒體透露,在上海、重慶率先啟動房産稅改革試點基礎上,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對非經營性消費房産的存量部分恢復徵稅的試點,一年一徵;在土地出讓收入日益萎縮之下,為地方政府發展教育、基建提供穩定、可持續的收入來源。
對於“明確原則”,曲衛東闡述了三種可能,他説:“在存量房定義上,除了對城市所有已購房地産採取‘普遍徵收原則’,以防在二、三套房認定上加大徵管成本和增加尋租空間外,也可對開發商已建未售的房地産設置一個銷售期,並對逾期未售的房地産徵稅,從而有力地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或對購房者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徵稅,從而提高閒置住房的出租率。”
應繼續抑制投資、投機需求
“向全國推廣房産稅是大勢所趨,新的試點城市肯定會向存量房徵收房産稅。”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現有上海、重慶的房産稅經驗各有不同,上海側重增量房,重慶針對高端住宅。兩種模式對真正抑制投資、投機需求的作用相對有限。
尹伯成認為,如果房産稅擴至全國範圍,還是延續重慶或上海的模式進行試點,效果將不甚理想。應該加大政策實施力度,選取影響力較大、投資和投機行為較多的城市,對存量房過多的家庭開始徵收房産稅。
與前述授課人士強調徵收存量房房産稅將帶來“可持續稅收”作用的表述不同,在尹伯成看來,當前樓市狀況下,包括限購及房産稅在內的一切政策手段,都應該以抑制投資、投機需求為主要內容,同時區別對待自住和改善需求與投資、投機需求:首先,制定科學、嚴謹、可操作的評價體系和信息系統,界定自住型住房以及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對其不予徵收房産稅或以較低稅率徵收。“這在消除百姓顧慮的同時,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房産稅在全國鋪開的阻力。”
其次,同樣依託科學、可行的標準制定,對具有投資、投機需求傾向的住房類別以較高稅率進行徵收。但這必須同時克服對多套房産認定和人均面積計算的難度與挑戰。
尹伯成建議,對存量房徵收房産稅,應該針對房産套數多寡制定不同級別的稅率。“政府對投資、投機需求的抑制是長期的,因此,採取階梯式上升的稅率能夠準確體現抑制投資性需求的政策導向,也能進一步體現房産的居住屬性。”尹伯成強調。
普遍徵收難度大物業稅才是方向
對於二、三套住房認定存在較大難度,傾向對所有存量住房採取“普遍徵收原則”的觀點,尹伯成對本報記者直言,普遍徵收難度巨大,且可行性不大。他説:“單純為規避認定二、三套住房難度,對全體持有存量房産的百姓徵收房産稅,不僅會普遍增加百姓負擔,而且會引來巨大的政策實施阻力,削弱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且與國家一貫政策不符。”
中國房地産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也對本報記者&&,雖然即將大範圍推開的存量房房産稅究竟按照何種方案實施尚不明確,但不可否認的是,普遍徵收難度確實不小。
顧雲昌&&,就我國房産稅體系而言,改革和調整是必然的,畢竟當前的房産稅體系尚不完備。
“比如在房地産的開發交易領域,還是稅、費混雜,且收費很不規範。因此,稅制改革必須做到‘正稅清費’。”顧雲昌説,要將稅收扶正,同時清理收費,尤其是杜絕不規範收費。
據記者了解,在我國房地産的保有環節,目前基本“無稅可收”,在顧雲昌看來,這就導致了對持有房産環節沒有任何制約,從而給投資者、投機者創造了條件。
顧雲昌認為,在流通環節要少收稅,鼓勵流通,活躍市場。與此同時,要加強在保有環節徵稅,才能起到平抑“持有房産並佔有資源”的問題,這需要稅務部門形成一攬子頂層設計。
“對存量房開徵保有環節稅收是必然的。但必須首先就稅率、稅基進行科學制定和評估,同時要分步、漸進實施,不可一步到位。”顧雲昌強調,長遠看,從房産稅向物業稅過渡才是政策方向和趨勢,這將至少帶來四方面好處:增加地方財政收入;遏制炒房者和投資、投機行為;體現資源公平;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
“物業稅作為新稅種要全國人大討論通過,需要較長周期,但卻是未來的大趨勢。”顧雲昌提醒,屆時,由房産稅過渡到物業稅的政策目的,將不再是對房地産進行調控,對樓市的調控要善用和重用金融杠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