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風雲再起。夏末秋初時節,房産稅改革的消息如“秋老虎”般涌出,牽動各方神經。在國務院督查組完成16省(市)房地産調控督查後,對於房地産調控後續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關於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的相關信息也隨之沸騰,先是稱全國30余省市地稅官員進行為期半年的房産稅稅基評估集訓,後是説湖南、湖北被列入房産稅第二批試點徵收範圍。房産稅改革真的來了?
據國家稅務總局(以下簡稱“國稅總局”)財産行為稅司綜合處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湖南、湖北兩個最新試點區域的房産稅改革徵收細則正在制定中,房産稅擴容範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徵收的稅率不會太高,對於具體的徵收細節以及方案出爐時間,不方便透露太多。
另據湖南省某房地産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關於近期湖南、湖北進行房産稅改革試點的消息,湖南省已收到要求其做好年內試點房産稅改革的準備通知,主要包括技術及軟體方面的準備。
種種跡象表明,這一次房産稅擴圍似乎是真正的“狼來了”。
集訓已始 試點在即
關於湖南、湖北兩地將作為繼上海、重慶之後試點房産稅改革的第二批徵收範圍的傳聞,早在去年底就已傳出。2011年12月,在三亞召開的全國部分省市財産行為稅工作座談會上,國稅總局財産行為稅司司長陳傑就提出,2012年稅收政策改革工作重點之一是在湖北、湖南開展房産稅、城鎮土地稅合併的改革試點,對企業和單位按評估值徵稅。
在該次座談會上還討論了“全國房地産估價技術應用工作高級專業人才培養計劃”,也即近期流傳甚廣的“國稅總局組織來自全國30多個省市的71名稅務系統工作人員在中國人民大學學習房産稅批量評估技術”的消息。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財政研究所教授孫玉棟對記者&&,這是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與國稅總局合作舉辦的針對房地産估價技術應用工作高級專業人才的培訓,5月份就已經在公共管理學院開課,是一個純技術方面的培訓,應該是在為下一步的房産稅擴圍做技術準備。房産稅的徵收改革對現行樓市限購政策具有替代作用,通過對保有環節徵稅達到壓制投機炒房和調控樓市的目的。
湖南省房地産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真誠則對記者透露,“關於房産稅試點的具體城市名單還沒出來,但據説湖南是以湘潭作為試點,而此次試點與上海、重慶不同的是,計稅依據不是原來的房産原值,而是市場評估價”。
湖南某房地産評估機構也向記者透露,他們現在確實得到消息説湖南試點房産稅改革,他們已經在做房産稅稅基的培訓。
“據我了解,各省財政稅務機關一直在做房産稅改革的徵收研究,房産稅的改革徵收並不是調控房地産市場的一種手段,而是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地方政府尋找的新財源,年內肯定會在湖南、湖北展開。”陳真誠説。
適時擴大房産稅試點範圍的趨勢已逐漸清晰,在近日舉行的博鰲房地産論壇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雙軌統籌的制度建設裏,無法規避地要包含着房産稅改革的組成部分。“從最高決策層重要會議和管理部門的重要改革文件中都有清晰的表述,要適時擴大房産稅試點範圍。”
存量徵收成為焦點
自上海、重慶在樓市調控期推出房産稅改革試點後,這項被喻為“虎狼猛藥”的政策改革一直飽受爭議,當坊間再次傳出房産稅擴大改革試點的消息後,諸如哪些城市會被納入下一批試點,如何徵收,稅率如何確定等又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於是乎,各種聲音紛雜而出。
據了解,此次30多個省市地稅官員的培訓主要是為開展非經營性消費房産的存量部分恢復徵稅的試點提供技術儲備。而湖北、湖南兩省開展的試點側重於如何將房産稅的計稅依據由房産原值或租金改為評估市場價,並將房産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
中國房地産稅改革專家組成員與顧問曲衛東&&,此次培訓班是涉及對存量房徵稅進行稅基評估。在存量房的定義上,除了對城市所有已購房地産採取普遍徵收原則,以防在二三套房認定上加大徵管成本和增加尋租空間外,也可對開發商已建未售的房地産設置一個銷售期,並對逾期未售的房地産徵稅,從而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或對購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徵稅,從而提高閒置住房的出租率。
對存量房徵稅,一直以來被業界認為是房産稅的改革發展方向,但是稅率的設置、計稅依據的條件、房屋價值的確定以及各方利益的調解等均成了房産稅改革徵稅的難題,孫玉棟認為,房産稅應該對存量徵稅,根據納稅人持有房産數量的不同,採取累進稅率徵收比較合理,不應該是統一的比例稅率。
陳真誠則認為,不管是存量還是增量都該徵收房産稅,可以採取首套房免稅,其餘的二套房、存量房、新增房都要按一定比率進行徵收。重慶、上海的稅率既不能解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問題,也起不到調控房地産市場的作用,有效的稅率應該按照房産稅所佔財政收入比重計算出的比率,並考慮到納稅人的承受能力、納稅公平以及對房地産市場影響等多種因素來制定。
木蘭英華稅務師事務所(上海)有限公司所長樊劍英對記者分析認為,在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前提下,對一些投資投機性房産進行徵收,只有保證在房産持有環節和轉讓環節有大量的稅收存在,才能降低市場的投資需求。最終徵收房産稅應該按照房屋購買價和評估價計算,評估價可以參照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給予一定的扣除比例。而稅率可以參照租賃市場的稅賦標準,在初期試行的時候,選取大家可以接受的稅率。
房産稅改革,這一纏繞房地産界、學術界、政界和社會輿論多年,而又被不時傳出其擴圍已“板上釘釘”的消息的事件,這次恐怕是真的來了。房産稅改革不僅是房地産市場調控的一把“利劍”,也是地方政府組織財政收入的一個“法寶”,必定會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