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2012年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項目實施指導意見》。我國為何要實施這一補助項目,補助項目的資金規模是多少,實施區域、獎補對象、獎補範圍和獎補標準有哪些?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我國農産品産後損失驚人
近年來我國農産品加工業發展迅速,但在産地初加工領域由於設施簡陋、方法原始、工藝落後,導致農産品産後損失嚴重,品質下降。據專家測算,我國農戶儲糧、馬鈴薯、水果、蔬菜的産後損失率分別為7%—11%、15%—20%、15%—20%和20%—25%,遠高於發達國家的平均損失率。折算經濟損失達3000億元以上,相當於1億多畝耕地的投入和産出被浪費掉。
據介紹,農産品産地初加工,主要包括産後凈化、分類分級、乾燥、預冷、儲藏、保鮮、包裝等環節。多年來,由農戶和專業合作組織自行完成的比重超過農産品産量的一半,有的品種甚至高達80%以上。
産後損失大的農産品主産區,多為我國中西部經濟基礎相對薄弱、農民增收困難的地區。大量的産後損失,不僅嚴重侵蝕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基礎,也給農産品的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帶來了壓力和隱患。
補貼對象為農民和專業合作社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資金,專門用於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項目的實施。通過財政“以獎代補”、部門指導、技術培訓等綜合措施,支持農戶和專業合作社建設産地初加工設施,推廣普及科學適用的初加工技術。
有關負責人介紹説,2012年補助項目的實施區域是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河南、四川、雲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1個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獎補對象為農戶和專業合作社。為使更多農民受益,規定每個農戶當年享受獎補的設施數量不超過2座,每個專業合作社不超過5座。獎補範圍是當年新建的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果蔬烘乾等三類設施,共18個具體規格。中央財政資金獎補標準是,按照不超過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比例實行定額補助。
“先建後補”,確保財政資金髮揮實效
有關負責人介紹説,農産品産地初加工項目採取“先建後補”方式。實施程序是農戶或專業合作社自願提出獎補設施建設申請,經鄉鎮政府審核,縣級農業、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在村級公示7天后,開始施工建設;工程竣工,並經縣級農業、財政等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再在村級公示7天后,由縣級財政部門兌付獎補資金。
為保證補貼發揮最大效益,項目實施過程中財政獎補資金的分配、使用,受益主體的確認,以及項目驗收等環節均須建立明確制度,相關情況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農業部、財政部將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