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在於12日凌晨更新多條微博,稱自已辭去雷士照明董事長職務只因閻焱等要求。他同時&&,不能接受閻焱給自己列出的三條罪名,自己也不該讓外行進入董事會。
吳長江在微博裏寫到:“五月二十號我因公司09年聘請了一位顧問而協助有關部門詢問調查,出於對董事和大股東的尊重,我第一時間告訴了閻焱先生。五月二十一號閻焱告訴我經董事們商量,一致要求我辭去董事長、ceo及附屬公司一切職務,並要求我先回避一段時間。我就不明白既然是董事們都已商量決定了,還讓我解釋什麼?
吳長江另外&&,絕不能接受閻焱給自己列出的三條罪狀:“這兩天有許多媒體都報道轉載了閻焱先生允許我回雷士的三個條件。其實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批評我、攻擊我,1,説我對董事會隱瞞了真相;2,説我有不當關聯交易;3,説我不尊重董事會。這三條罪證夠大了,但我決不接受!”
閻焱此前在採訪中稱董事會並沒有對吳長江“關上門”,他完全可以回來,只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跟股東和董事會解釋清楚被調查事件;第二,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第三是必須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
吳長江繼續解釋“所有的關聯交易都在招股書中有披露,而且我也承諾在適當時候願意併入上巿公司,沒有違規之事,經得住仼何調查!”“至於跟董事會在經營方面的分歧,這是我的錯,不該同意過多不懂行業、沒經驗的人進入董事會,外行領導內行一定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