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集團宣布起訴涉嫌銷售侵權王老吉涼茶的兩家銷售商和加多寶公司後,加多寶方面昨天發布聲明稱,其一直按雙方約定的標準向廣藥集團支付商標使用費至2012年5月,廣藥集團也一直都在收取上述費用。加多寶還&&,其擁有紅色罐裝的包裝裝潢權,而廣藥生産的紅色罐裝涼茶侵犯了加多寶的權利。
加多寶:
廣藥一直在收商標使用費
加多寶聲明稱,“鴻道集團一直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向廣藥集團支付商標使用費至2012年5月,廣藥集團也一直都在收取該商標使用費。為此,鴻道集團及其授權的加多寶公司在裁決生效前生産銷售的帶有‘王老吉’商標的涼茶産品,是支付了合同對價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加多寶還稱,仲裁書的裁決中已清晰説明鴻道集團在裁決生效時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因此加多寶收到仲裁書後第一時間就停止了生産帶“王老吉”標識的涼茶産品,並啟用了自主品牌“加多寶”。現在市場上流通銷售的帶有“王老吉”商標的加多寶涼茶産品,是在裁決生效前生産的。
除了回應廣藥集團外,加多寶昨天還出示了由國家專利局頒發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反擊稱:廣藥生産的紅色罐裝涼茶侵犯了加多寶的權利,是違法的。
“我們也正在蒐集證據,很快會提出訴訟或者採取其他司法手段”,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如此&&。
廣藥集團:
加多寶單方面強行支付
對於加多寶的説法,廣藥集團總經理李楚源則&&,這個所謂的“王老吉”商標使用費一直是加多寶公司單方面在強行支付。廣藥曾發律師函要求其停用商標,並多次將錢退回,但加多寶還是要打過來,試圖用這種“強迫式”的支付造成既成事實。
同時,廣藥方面在市面上蒐集證據也發現,2012年5月9日裁決結果已出,當時市面上仍有加多寶版帶“王老吉”標識的涼茶在銷售,且有的生産日期為“2012年5月12日”。
對此,馮志敏則向記者&&,公司有廣藥開具的收款發票,難道這個發票也是我們強迫他們開具的?而對於5月12日生産的帶有王老吉字樣的加多寶産品,馮志敏稱,這並不矛盾,因為仲裁結果儘管是5月9日做出,但是加多寶是5月12日才收到仲裁書的。馮志敏還&&,按國際慣例及法律規定的公平合理原則,對於類似商標許可使用相關的庫存産品的處理,如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都會給予一段合理時間(6至12個月)讓被許可方消化處理存貨,否則不符合我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也違背了國家相關法律所規定的等價有償、公平合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