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ST中鎢公告其非公開增發草案顯示,公司擬以9.02元/股的價格,向大股東湖南有色股份定向發行3.03億股,收購其持有的株硬公司100%股權、自硬公司80%股權,擬購買資産評估值合計為27.6億元。
*ST中鎢增發草案顯示,2012年6月自硬公司出售其子公司汪清自硬,但2011年度自硬公司的非經常損益居然已經包括了出售汪清自硬的股權收益。
對此,有投資者向中國資本證券網反問,難道是自硬公司的股權還沒賣,2011年度就能確認股權變賣收益?
股權收購玩“穿越”?
根據*ST中鎢增發草案,汪清自硬鎢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汪清自硬)是*ST中鎢此次增發收購的自硬公司的子公司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汪清自硬成立於2007年12月11日,是一家主要從事鉬礦山開發及利用的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汪清自硬總資産6,530.35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128.62萬元,2011年度實現營業收入0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凈利潤-200.91萬元。
根據*ST中鎢增發公告,關於汪清自硬股權結構的描述如下:“截至2011年12月31日,自硬公司持有汪清自硬100%股權”。
2012年6月21日,自硬公司與湖南有色控股簽訂了《汪清自硬鎢鉬材料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自硬公司將其持有汪清自硬100%的股權以1,947.43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湖南有色控股(係湖南有色股份股東)。上述交易事項已於2012年6月22日前完成。
然而,增發公告對自硬公司持續盈利風險描述為:自硬公司201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凈利潤為-2,105.83萬元,自硬公司2011年度非經常性損益主要來源於其轉讓五礦有色股份以及汪清自硬股權所産生的8,122.55萬元收益。而2011年度自硬公司轉讓五礦有色股份股權所産生的非經常性損益為6,303.74萬元收益。
財務人士對此&&,汪清自硬100%股權在2012年6月才賣的,不應該計入2011年度。
有投資者對此質疑,評估基準日是2011年12月31日,當時自硬還擁有有汪清自硬100%股權,2012年6月21日自硬公司轉讓汪清自硬股權,但是2011年度自硬公司的非經常損益居然已經包括出售汪清自硬的股權收益。如果當時還沒賣,2011年度怎麼就能確認股權變賣收益了呢?
投資者還&&,不知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時沒看出來,還是*ST中鎢提供了提供的資料有問題?
7月2日,對於2012年才轉讓的股權收益計入2011年,*ST中鎢董秘李俊利&&,“可能是理解有一點點&&,這是財務上的專業術語,具體我還不知道怎麼和你解釋”,同時,李俊利&&記錄下問題,稍後回應。
株洲長硬凈資産增值近10倍
根據增發草案,株洲長江硬質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長硬)是*ST中鎢此次增發收購的株硬公司的子公司之一。
增發草案顯示,株洲長硬成立於1992年4月20日,主營硬質合金原料、製品及其深加工配套工具研發、生産、銷售;廢合金回收利用;粉末冶金設備製作和維修;房屋租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株洲長硬的股權結構如下:株硬公司持股65.14%,株洲長江硬質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持股34.86%。
截至2011年末,株洲長硬總資産22,221.51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3,867.16萬元,2011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2,209.21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凈利潤922.81萬元。
增發草案還顯示,株洲長硬100%股權賬面價值為6,681.40萬元,評估值為5,611.55萬元,評估增值-1,069.85萬元,評估增值率為-16.01%。
而中和評估對株洲長硬全部股東權益出具的資産評估報告顯示,經資産基礎法評估,株洲長硬總資産賬面價值為19,695.74萬元,評估價值為25,931.90元,增值額為6,236.16萬元,增值率為31.66%;總負債賬面價值為20,320.35萬元,評估價值為20,320.35萬元,無增減值;凈資産賬面價值為-624.61萬元,凈資産評估價值為5,611.55萬元,增值額為6,236.16萬元,增值率為998.41%。
對此,投資者&&不解,為何一家盈利的公司評估卻會減值?
然而,對於株洲長硬的凈資産增值率高達近10倍,凈資産賬面價值為負,增發草案中對此卻沒有提及,只描述為賬面價值增值率-16.01%。
*ST中鎢董秘李俊利對此&&,該股權是以資産基礎法評估的,和公司是盈利還是虧損沒有太大的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6月21日,株硬公司與株洲長硬工會委員會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株洲長硬工會委員會將其持有株洲長硬34.86%的股權在參考其凈資産評估值基礎上作價2,141.95萬元轉讓給株硬公司。上述交易事項已於2012年6月22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