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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健全礦業權退出機制,採礦權人無正當理由,在取得採礦權後超過1年未生産、施工建設的,將取消其採礦許可證。 據貴州省省長趙克志介紹,長期以來,貴州主要採用行政手段礦産資源配置,資源價值不能通過市場競爭來實現,資源優勢未能轉化為經濟優勢。今後,將按照“政府掌控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深化礦産資源配置體制改革。 趙克志説,將全面開展礦産資源市場清理,對圈而不探、以採代探、只挖礦不加工、圈佔資源不開發、炒買炒賣的將限期整改或登出礦權。同時,整合小散亂的開採企業,對整合後符合生産條件的企業將盡快復工復産。 貴州省規定,對中斷生産、施工建設連續一年以上,以及超過礦山生産施工建設期一年以上未建成達産的,也將由採礦登記機關登出其採礦許可證,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變更其經營範圍或登出營業執照。登出後的探礦權、採礦權按規定重新配置。 貴州省明確,全面推行煤、磷、鋁等優勢礦種礦業權招拍挂出讓制度,積極推進礦業權網上交易。同時,引導優勢礦産資源向優勢企業、骨幹企業聚集。對擁有足夠資源量但達不到資源深加工和就地轉化率要求的企業將督促整改,超過整改期限仍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收回、重新配置。 貴州礦産資源豐富,目前已發現126種礦産。其中,重晶石、稀土、磷礦、鋁土礦、煤炭、金礦保有量分別為1億噸、149.79萬噸、26.98億噸、5.76億噸、590億噸、363.95噸,分別位居全國第1、第2、第3、第4、第5和第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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