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樂瓶內被曝現吸管
2012-06-07   作者:潘林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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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開啟的可樂瓶裏有根彎曲的吸管

    尚未開啟的可樂瓶裏有根彎曲的吸管,這瓶可口可樂能夠以1600元轉讓,超過瓶裝可樂零售價的1000多倍!
  這不是天方夜譚,中山一消費者買到這瓶不能飲用的可樂後,他的朋友欲以上述價格收購,而可口可樂公司也願意給予同樣價格的補償。
  一年前,家住中山大涌的梁先生在某超市買到這瓶可樂之後,輾轉&&到當時任可口可樂中山區營銷經理的肖某進行索賠。據梁先生介紹,當時,肖某向他口頭道歉,並提出給予一箱可樂作為賠償,被梁先生拒絕。其後,梁先生將這瓶可樂送到了羊城晚報中山記者站。由於記者10年前就報道過類似事件(廣東太古可口可樂公司因生産的芬達橙味汽水內有一支吸管,消費者懷疑因此感染上乙肝,向生産商索賠300萬元(見2002年9月7日《羊城晚報》“焦點新聞”),因此,未再作報道。
  沒想到,一年後,梁先生突然致電羊城晚報駐中山記者,要求記者返還那瓶可樂給他,説他已經&&其他媒體報道此事。
  5月18日,珠海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市場部公共事務及傳訊主任鐘星親自前往中山,拍下該瓶可樂照片,根據瓶蓋上的編碼及生産日期,確認該瓶可樂為他們公司生産。
  鐘星請記者&&梁先生,希望盡快妥善解決此事。記者致電梁先生,他説,之前他朋友聽説這件事情後,願意以1600元的價格收購這瓶可樂,然後再找可口可樂公司“講數”。梁先生問:“可口可樂公司願意支付多少錢?”他&&,可以跟可口可樂公司的人面談。
  當天,鐘星請示其領導後,同意支付“千元以上現金”。記者再致電梁先生時,他卻未接電話。過了幾天,梁先生來電,説他很忙,沒有時間,讓記者花1600元買下這瓶可樂,被記者拒絕。
  據了解,可口可樂玻璃瓶可回收,經清洗消毒後再循環使用,將吸管留在瓶子裏的事情極少發生。按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受損,可要求10倍賠償。
  那為什麼梁先生的朋友願意以一千多倍的價格收購這瓶不能喝的可樂?可口可樂公司又為何願意給消費者千元以上的賠償?“負面新聞傳播很快,影響公司形象。”鐘星説,“之前我們公司處理過的最大一單賠償也就給了800元。”據悉,今天下午,梁先生將與可口可樂公司代表見面,商談賠償事宜。也許,記者的疑惑屆時能得以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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