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今年要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説明,中央部門要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 從1994年中辦、國辦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至今,公車改革探索已走過18個年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上漲勢頭卻難以遏止。因此,進一步深化公車改革,成為各界關注的一個重要課題。林漢志
繪 |
|
3月1日,經過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全市將推行採購官制度,對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實行專業化和職業化管理”的規定令人耳目一新。不過,深圳相關部門負責人6月6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深圳市可能會設立“採購專員”一職,但不是大家之前所理解的“採購官”。
記者還了解到,含有127項具體規定的政府採購條例實施細則送審稿已於近期送至深圳市法制辦,經過相關部門修改協調後,實施細則最晚將於9月份&&。
提高採購質量或將設立“採購專員”
《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下稱《條例》)於1998年10月27日經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是我國第一部政府採購地方性法規。而經過10餘年的改革和創新,深圳的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2010年3月,深圳市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
今年3月1日,經過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推行採購官制度”一説頗令人注意。然而,記者近來從深圳市相關部門了解到,為避免引發歧義,“採購官”一詞將不再出現。
據了解,為了提高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採購專業知識和技術,提高採購質量,《條例》提出,“推行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專業化和職業化管理制度。市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政府採購執業資格的標準對政府採購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
但目前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範圍包括採購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社會採購代理機構的採購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因而,深圳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處長成放晴6月6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採購官”一詞容易讓人理解為只是針對政府官員。
成放晴説,根據條例,採購人需實行行政首長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了增加採購人的專業性,未來在條例實施細則中,可能增加採購專員這一角色,協助行政首長或法定代表人管理、決策本單位政府採購事務。
此外,成放晴還&&,目前有關政府採購執業資格如何推行,還需待《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後再做進一步計劃。而深圳是否會設置採購專員,還需經深圳市政府討論通過。
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處長曾正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旦設置政府採購執業資格制度,如何確保資格考試不流於形式,增加執業資格含金量,還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設計。而成放晴也認為,不僅要嚴進、同時後續管理也要趨嚴,既適當給予政府採購從業人員一定權利,同時也要規範這些人的行為。
提高採購效率縮短採購時間
曾正宏説,條例修訂目標就是要在較短時間內花較少的錢買到物有所值的適用東西。因此,除了確保價格和質量外,另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採購時間長。
為此,條例在採購時間要求上可謂斤斤計較,新增規定了集中採購機構受理採購項目申報的時間、採購文件編制和確認的工作時限、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時限要求、政府採購合同簽訂的工作時限,並縮短了採購公告的時間。
條例規定,“公開招標的政府採購項目,招標機構應當自採購文件確認之日起二十五日內,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非公開招標的政府採購項目,招標機構應當自採購文件確認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以往採購項目統計數據顯示,公示採購信息後,有興趣的供應商一般在6天內就會提交投標文件。原條例規定採購信息公告時間為20天,此次修訂條例時將這一時間壓縮到了10天。”成放晴説。
同時,條例還規定了預選採購制度,將商場供貨、協議採購、跟標採購等以往實踐過的政府採購運作制度納入立法中,提高政府採購效率。“預選採購制度,先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中標商場,此後採購人可在中標商場中自行按需採購,且商場必須按協議提供優惠折扣價格,有利於確保低價高效。”曾正宏説。
採購價高於市場價可終止政府採購
《條例》的修訂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被濫用和産生腐敗。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處長曾正宏&&,政府採購中存在的腐敗分為兩種,一種是以貪污受賄、中飽私囊為代表的積極腐敗,另一種是以瀆職、不作為為代表的消極腐敗。要杜絕積極腐敗,關鍵在於採購過程透明化和規範化;而防止消極腐敗,則要靠採購權責的明確。
記者發現,修訂後的條例在政府採購的公開、透明、規範方面提出了不少新舉措。
條例規定政府採購採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競價、跟標採購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採購方式。但條例明確了各類採購方式的適用情況,並規定“公開招標應當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採購方式”,並且提出採購價高於市場價,且明顯不合理的,經主管部門同意,招標機構應當終止政府採購。
為了增加政府採購的透明度,條例規定,政府採購信息以及政府採購執行情況應當在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或者其他媒體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發布。曾正宏説,“腐敗的一大特點就是見光死,所以通過信息公開促使採購過程的透明化是廉政建設的關鍵。”
為了增強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公眾對打擊採購腐敗的參與度,條例特別增加了“質疑和投訴”一章,規定供應商以及供應商以外的其他政府採購參加人認為自身權益在採購活動中受損,可以提出質疑和投訴。同時,條例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接受社會監督,採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政府採購監督員制度。而在政府採購活動中,違反規定受到處罰的社會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和供應商,都將納入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對於原條例對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和政府採購參加人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係的規定不夠明確,導致政府採購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架構不清晰、職責關係不對等的問題,條例新增了政府採購參加人一章,對採購人、集中採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政府採購各類主體的權利、職責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並且規定實行“評定分離”原則,將最終中標供應商的決定權交予採購人,避免出現採購人為撇清責任做甩手掌櫃,將責任完全推給專家構成的評審委員會,最後又對採購結果不滿的情況。
條例原則落實有待實施細則&&
除上述規定之外,條例還規定制定優先採購或者強制採購的措施,支持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低碳經濟以及循環經濟産品,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中小企業發展。曾正宏&&,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可能會在政府採購項目設定技術參數、評分因素時,採取固定加分、價格扣除、預留採購份額、鼓勵聯合體投標等措施。
由於條例以原則性規定為主,因此,在政府採購過程中如何具體實施,還需&&條例實施細則,以增加條例的可操作性。
“由於條例實施細則還未&&,因此近三個月的政府採購除了採購時間上的要求外,其他還沒難以按照條例要求執行。”成放晴説。
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採購辦已將條例實施細則送審稿送至深圳市法制辦,此送審稿包括127項內容,最晚將於9月&&。
曾正宏&&,“法律、法規、條例,是紙上的東西,要發揮作用,關鍵要靠落實。産生問題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沒有制度,而是因為制度沒有得到落實。並且,法律條文是黑白的,社會是豐富多彩的,任何法律條文都不可能讓有心之人毫無漏洞可鑽,關鍵還是要加大監督力度,尤其要發揮公眾監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