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起允許境內機構開展無本金交換貨幣掉期業
2012-06-05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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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消息,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下發《關於調整銀行間外匯市場部分業務管理的通知》,自2012年6月11日起,境內機構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除現有規定外,還可以採取在協議生效日和到期日均不實際交換人民幣與外幣的本金交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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