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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海洋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的通知》,決定以發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産業為抓手,支持部分地方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並通過專項資金對相關工作予以支持。 通知明確,示範地方應當根據國家相關産業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結合本地特色優勢,選擇本省重點發展的産業領域,對發展現狀、資源分佈和優勢力量等進行梳理,找出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方向,做好頂層設計和規劃。 通知要求,示範省份要搭建創新平台,在創新支持方式上,通知指出,示範省份要結合産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特點,分別運用補助、貼息、風險投資、擔保費用補貼等多種有效方式,尤其是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支持方式靈活優勢,加強與所在地金融機構的銜接,引導金融機構參與,創新金融産品,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海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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