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獨董進行了廣泛的抨擊,本欄以為,在咱們的A股市場,保薦人、獨立董事可能沒有也沒關係,如果沒有這些職位設置,市場該怎麼樣還怎麼樣,這些“擺設”長期佔用A股市場資源,已經演變為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蛀蟲。儘管這樣,大股東侵吞上市公司資産、佔用上市公司現金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出事之後,獨立董事毫發無損,監事會也無人問責。 近期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獨董進行了廣泛的抨擊,本欄以為,在咱們的A股市場,保薦人、獨立董事可能沒有也沒關係,如果沒有這些職位設置,市場該怎麼樣還怎麼樣,這些“擺設”長期佔用A股市場資源,已經演變為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蛀蟲。
先來説説獨立董事,這一職位源自於美國證券市場,由於美國上市公司不設置監事會,故由獨立董事監督董事會的工作,其職責主要是看董事會有沒有侵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有沒有和上市公司發生不正當的經濟往來。
而在歐洲股市,並沒有獨立董事的設置,而是由監事會進行監督。只有咱們的A股市場比較特殊,董事會需要更多機構監督,監事會要監督董事會,獨立董事也要監督董事會,仿佛A股的董事們總想著侵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儘管這樣,大股東侵吞上市公司資産、佔用上市公司現金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出事之後,獨立董事毫發無損,監事會也無人問責。中小投資者仔細琢磨,監事會由上市公司董事會推薦,獨立董事也拿着上市公司的津貼,誰來當獨董,也由董事會決定。拿人家手短,A股的獨立董事根本無法達到監督董事會的目的。
保薦人也一樣,其工作的主要內容就是簽字,沒有他的簽字,擬上市公司無法開始IPO,但是在整個IPO的過程中,保薦人完全可以忽視,其賣點就是這個簽字的權利,由管理層制定的必須有他簽字的制度決定。
設想一下,如果IPO過程無需保薦人簽字,那麼這個崗位完全可以沒有。事實上,由於保薦人資格的稀缺性,保薦人雖然不用幹活,但收入卻相當高,這些收入,總會直接或者間接由中小投資者買單。獨立董事的津貼來自上市公司,也是中小投資者的資産。
至於監事會,也應該加以規範,監事會的成員應該來自於上市公司員工和中小股東,股東方面應該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普通投資者産生,普通投資者列席董事會後,應向全體股東做出匯報,並&&董事會的決定是否公平公正。
這就是説,A股市場包括但不限於保薦人、獨立董事等崗位屬於可以清理掉的無用職位,沒有這些“擺設”,中小投資者可以減少很多負擔,這對增加投資者整體收入水平很有好處,這應該成為證券市場下一階段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