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7月1日開徵
2012-05-29   作者:韓潔 徐蕊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記者28日從財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將從今年7月1日起開徵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徵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對象為我國管轄水域內接收從海上運輸持久性油類物質的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徵收。所謂持久性油類物質,主要包括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潤滑油等持久性烴類礦物油。
  管理辦法明確,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徵收標準為每噸持久性油類物質0.3元。財政部可依據船舶油污損害賠償需求、持久性油類物質的貨物到港量以及積累的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規模等因素,並充分考慮貨物所有人的承受能力,會同交通運輸部確定、調整徵收標準或者暫停徵收。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船舶産業投資基金新接18萬噸散貨船啟航 2012-02-29
兩部門:做好船舶車船稅徵收管理工作 2012-02-29
長航鳳凰船舶資産縮水30% 造船躍進釀鉅額風險 2012-02-13
中船重工:回應在建船舶進水事故 2012-01-20
川江船舶標準化趨勢明顯 三峽過閘2000噸級以上船舶超6成 2012-01-05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夏斌:人民幣匯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劉宇:轉型,還須變革戶籍制度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面設置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