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是確定京威股份是否被深交所停牌的最後期限。此前,京威股份一再發布公告稱股權分佈導致退市風險問題已經解決,但是因公司態度曖昧且澄而不清引發社會更多質疑。
相關專家接受記者採訪時&&,儘管京威股份被退市的可能性很小,但這一烏龍事件折射出目前證券市場管理方面還存在漏洞,上市公司及當事人,以及保薦人都應當追究相應行政性責任,並進行經濟處罰。
公告澄而不清
5月16日午間,因媒體報道申請臨時停牌的京威股份再次發布公告澄清説,公司原監事會主席辭職已經解決了公司退市危機。但是,京威股份這一提法並沒有緩解社會質疑,反而被認為公司態度依然曖昧,沒有説清公司所謂的解決辦法是否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更缺乏改正錯誤的誠意。
京威股份“退市”事件起源於公司5月6日發布的一份公告,稱公司副總經理王立華於4月18日從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票6300股,導致公司社會公眾股低於總股本的25%。按照深交所上市相關規則,如截至5月18日,即連續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股票自21日起將被停牌。停牌之後,公司可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及書面申請,但股票仍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再復牌之後仍不能解決該問題,京威股份將被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
事件發生以後,一些中小投資者在股吧裏抱怨連連,反應激烈。一些受牽連的機構投資者也連續發布相應公告。京威股份今年一季報顯示,目前有17家主力機構持有京威股份,包括9家基金、1家券商、3家保險公司等,持倉量總計1384萬股,佔流通A股23.06%。
5月11日,京威股份再次發布公告稱,因公司監事會主席周劍軍辭職並將不再履行監事責任,其持有的67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25%)自動轉為公眾股,從而使公司的公眾持股數達到25%以上,停牌、退市的威脅就此迎刃而解。
京威股份這一説法遭到社會部分專業人士的質疑。一位長期從事證券市場研究的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不知道京威股份公布的解決辦法是否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但是,根據證監會和深交所的相關規定分析,這一辦法都不能解決公司社會公眾股低於總股本的25%的難題”。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過去十二個月內,曾擔任過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也是上市公司關聯人,也不屬於社會公眾”;證監會《關於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本公司股份”。
這位法律界人士分析,周劍軍離職一年內,他所持公司股份都不屬於社會公眾股,他半年後轉讓的股份,如果被社會公眾購買,才能算社會公眾股。這意味着半年時間內,京威股份社會公眾佔股仍然低於25%的紅線。
對於5月16日京威股份再次發布的澄清公告,有業內人士依然質疑京威股份還是沒有搞清楚公司上市的相關規定,僅僅是又“復讀”一遍5月11日的公告信息而已。
引發眾多猜測
事件發生以後,當事人王立華或公司相關人士至今沒有出面解釋當初買入股票的原因,公司以公告形式公布的處理辦法又備受質疑。記者也多次&&公司董事會秘書鮑麗娜,工作人員都以“出差”或“不在”應答,同時&&公司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一切以公司公告為主。
京威股份處理此事的態度,讓這一事件愈發顯得撲朔迷離,在市場上形成熱議,並演化出各種版本。其中最具“鬧劇”色彩的是兩種版本,被稱為很險惡的“陰謀”論和很歡樂的“廣告”論。
有市場人士猜測這一事件就是一場陰謀:“當事人王立華財務人員出身,了解上市公司規則,發現問題以後卻一直不露面,不解釋,或許她本人對公司不滿,利用上市規則以小搏大,挑戰公司,逼迫公司退市”。這一説法被評為很險惡的“陰謀”論。
也有股民&&,這或是公司高管有意製造的一個小小“退市”黑天鵝事件,已求達到“不花錢佔版面”的廣告效應。這被稱為很歡樂的“廣告”論。
期間,股民們還自發提出了多種解決方案。一是讓王立華主動辭職,將手中持有股份變為社會公眾股。二是通過轉增股本,讓公司總股本達到四億股以上,以求符合監管部門股權分佈規定。三是讓王立華直接賣出股票,以個人違規的小成本解脫公司違規大問題。
京威股份公告解決方案以後,又有股民將其演編成了很離奇的“諜戰”戲:“王立華買入6300股京威股份只是煙幕彈,藉以掩護監事會主席周劍軍辭職套現”。
折射監管漏洞
京威股份最終是否會因為這一事件退市?西南證券策略分析師張剛認為,無論市場如何解讀,京威股份被退市的可能性很小。“京威事件”的意義在於可以敲痛上市公司麻痹神經。反映出公司高管對上市公司相關法規不熟悉,相關監管層、保薦機構存在失職、瀆職,反應遲緩。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則&&,京威股份肯定不會退市,這是確定無疑的。不過,有些公司稀裏糊塗上市,上市後卻並不了解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區別。上市公司及當事人,以及保薦人都應當追究相應行政性責任,並進行經濟懲罰。
財經評論員林耘説,這一事件折射出證券市場監管機制方面還存在漏洞,對上市公司、董高監,以及保薦機構乃至監管部門都敲響了警鐘,並非公司上市就萬事大吉,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和運行機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