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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涉及社會各個領域,面臨的風險也貫穿於政府採購領域全過程。就執行風險來説是由於採購過程中因制度設計、操作程序和運行規程處理失當,對各方當事人進行約束和監督管理缺陷以及外部事件衝擊等不確定性因素導致採購失敗而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可能。 一般而言,政府採購風險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連鎖性等特點,是經濟體制轉型時期的産物,是市場經濟不成熟的必然現象。通常按照政府採購風險的形成機理,可分為內生性風險和外生性風險。內生性風險是指政府採購在實施執行過程中由於意外情況出現,發生違背制度基本原則導致採購結果與預期目標相偏離而引發的風險;外生性風險是指政府採購外部市場環境變化和經濟波動等因素造成的風險。目前,我國對預防政府採購風險的研究還不夠,尤其是對制度執行風險的研究,在理論和實踐中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政府採購操作執行處於採購行為的終端,作為財政預算計劃的重要執行者之一,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具體執行採購項目並使用財政資金,常常成為問題和矛盾的匯集點及風險易産生的高發區。
制度設計風險
所謂制度設計風險是指由於法律制度體系不完善造成監督和約束缺陷而産生的後果及影響。現行法律制度體系主要由《政府採購法》和部門規章組成,缺乏配套的《實施條例》,缺少承上啟下的法規性文件,沒有形成完整的制度體系。比如協議供貨、供應商誠信、專家權責規定在制度方面存在空白,監督處罰規定比較寬泛,執行層面缺乏可操作的制度規範依據,在執行中僅有組織採購程序的責任,缺乏法定職能對當事人進行監督和約束。有的法律制度規定不夠明確具體,如關於本國産品、中小企業認定等在制度中沒有清晰表述,導致在執行中各方當事人按自己的理解去實施,難以形成統一認識,執行部門作用發揮受到限制,進而增加了風險發生的概率。
技術風險
採購活動中信息技術應用風險主要包括採購人需求、操作執行、市場交易和風險控制等綜合因素構成。對於政府採購信息化應用和建設問題,我國有關部門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探討,中央機關及地方有關省市也做了一些有益實踐,但各地區之間信息化水平差距大,如西藏、新疆以及其他中西部省市電子化建設水平比較落後,給全國統一資源信息共享帶來阻礙。在制度層面上沒有為電子採購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在技術層面上資金支付手段和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滯後,導致實施電子採購産生糾紛和利益損失的風險增大。關於人員素質、管理技術、商品屬性等綜合知識方面也存在差距,集採機構現有的從業人員多來自財政部門,不熟悉市場交易規則,在能力建設和技術上開展理論研討和業務培訓甚少,包括評審專家也缺乏經常性專業培訓,省級廳局部門採購人多是兼職,技術全面的更少。因此,在操作執行中不僅存在信息化技術應用風險,而且也面臨對産品技術需求、參數描述、評分標準設置及操作技能等業務水平方面的採購風險。
信息不對稱風險
所謂信息不對稱風險是指在共享信息的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充分或不對稱,導致的風險損失及影響。信息不對稱是經濟生活中存在的普遍現象,防止信息誤差導致的市場風險,是制度設計完善市場需要規避的問題。信息公平是企業有序競爭、機會均等的基礎,競爭性市場條件下企業和採購人都要求有充分的信息,企業要知道採購人需要什麼,需要多少,以及需求的瞬間變化,採購人也要知道企業的産品品種、性能和質量,企業之間也需要相互了解,執行部門是企業與採購人之間進行採購交易&&的連接者,更需要靈敏地掌握生産和消費的信息。因此信息的獲取是否及時、準確、全面將直接影響決策結果。尤其在現代信息社會的條件下,由於通信設施、技術手段和專業條件的地域差異及行業限制,政府採購各方掌握的信息總是不夠全面,甚至在信息獲取上存在差異。如果獲取的信息不對稱,企業所投産品有可能與採購技術需求有差別,不能實現供應與需求的最佳對接,將影響投標企業之間有效公平競爭,其執行結果也會導致産品質量、價格、性能和售後服務質量降低的採購風險,採購人的需求也難以得到最大化的滿足。
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為。目前我國從事政府採購活動各方當事人的職業道德素質有待提高,從易發生道德風險的環節和範圍看主要包括採購人、監管部門、供應商、評標專家、集採機構以及相關人員。比如採購人將核心的競爭信息提供給特定的供應商,為其不正當獲取政府採購形成的商業訂單提供機會;供應商在與採購人簽訂採購合同後,由於採購方不能全程觀測和約束供應商的行為,供應商就有可能不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履約,進而設法最大化追求企業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行為等,這種風險是客觀存在並難以防範。
(作者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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