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案首席掮客現身稱不認為吳英詐騙了他
2012-04-25   作者:李伊琳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4月20日,吳英案由最高院發回重審。一場歷時5年、牽動世人神經的非法集資案再度峰迴路轉。
  新華社援引最高院裁決書清晰的罪名陳述,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受害人造成重大損失,同時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綜合全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案件發回浙江高院重審。
  吳英案此一轉折,對當時處於次層級的11名非法集資人有何影響?本報記者根據近日曾當面與吳英案中的首席資金掮客林衛平晤談的人士提供的材料,試圖再次還原吳英案發前的借貸細節。
  調查顯示,在吳英的借貸金字塔體系中,處於塔腰的是這11名“直接受害人”,而塔基則是向這11人提供資金的上百名“下線”。而塔腰上最大的一塊“巨石”,則是一個被吳英親熱地呼作“表哥”的神秘人物——林衛平。

  “直接受害人”們

  “我是20日下午知道這個消息的,很快就接到(金華市看守所)樊金勇所長打來的電話,接聽後,(吳英案二審主審法官)金子明在電話裏告訴我,發回重審了,命是保住了。”吳永正推測,當天下午,法官應該是到金華看守所向吳英送達最高院的覆核結果。
  吳英的辯護律師之一張雁峰4月24日向本報記者稱,至今家屬和律師均未收到相關法律文書。“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或者不給。”
  “我們還是堅持認為吳英是無罪的。”4月24日,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對本報記者説此話時,他在原地踱來踱去,並特意拉高了聲調。吳英的律師至今也仍然堅持“無罪辯護”的方向。吳永正甚至認為此案“應該異地重審”。
  但最高院的裁定書稱,吳英在集資過程中使用了詐騙手段,她隱瞞其資金均來源於高息集資並負有鉅額債務的真相,並通過短時間內註冊成立多家公司和簽訂大量購房合同等進行虛假宣傳,還向被害人謊稱欲投資 “高回報項目”,騙取被害人信任。
  浙江省高院的終審刑事裁定書稱,這些直接受害人有11人,分別為林衛平、楊衛陵、楊志昂、楊衛江、蔣辛幸、周忠紅、葉義生,龔益峰、任義勇、毛夏娣、龔蘇平。
  新華社在報道最高院的裁定時稱,除蔣辛幸、周忠紅二人在被騙之前認識吳英外,其餘都是經中間人介紹而為其集資,並非其親友。
  此話被一些法學界人士解讀為,蔣、周二人被作為吳英的親友剔除出來,將帶來直接受害人人數或涉案金額的變化,從而影響對吳英的最終量刑。
  對此,浙江的一位法官認為,此兩名“親友”是否最終被剝離在刑事賠償之外,還要看浙江高院的後續處理。而且,具體最高院的裁定書目前也沒全文公布,所以這些後續的細節處理並不清晰。

  吳英身後的神秘“表哥”

  外界很少知道,吳英的神話其實是一個叫林衛平的義烏人打造的。此人即11名“直接受害人”之一,被稱為11人中的首席“掮客”。
  當年,吳英被捕後沒幾天,第二個被捕的就是林衛平。2009年1月,他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前年假釋,他個人的汽車、別墅和現金資産至今仍被凍結。
  他和她本無瓜葛,但自從他被她的“踏實能幹”折服後,他便接連不斷地把成捆的資金砸向這位年輕姑娘,直到最後不能自拔。
  吳英和林衛平相識的路徑轉了兩個彎:2005年,吳英先通過義烏人楊軍認識了駱華梅,駱又將自己的表哥林衛平介紹給吳英。剛一認識,吳英就熟絡地跟着駱華梅管林衛平叫“表哥”。
  後來的事實表明,“表哥”在義烏資金市場的江湖地位非同一般。在吳英案發之前,林衛平在義烏當地專做“資金生意”,一直信譽良好,義烏的老闆們都願意將手頭的閒錢放到他那裏去放貸。“誰需要借給誰,賺取中間的利差,相當於一個不合法的銀行。”林衛平曾對人説。
  2009年時法庭認定林衛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涉案金額是8.6億。而在吳英案中,林衛平是吳英的第一大債主,他先後借給吳英的資金4.7億元。
  據一位近期接觸過林衛平的知情人士描述,“表哥”40多歲,不胖不瘦,留着板寸頭,戴着眼鏡,身着一件休閒西裝,顯得斯文而靦腆,看不出一點落魄的樣子,也不像是個很強勢的人,更沒有一點江湖氣。“你無法把他的形象和一個手裏經常流轉着數億元資金的生意人&&在一起。”
  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稱,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吳英以集資為名從林衛平處非法集資人民幣47441萬元,已歸還本金9855萬元,支付利息5001萬元,實際集資詐騙32585萬元。
  林衛平沒能追討回來的這3.2億元,佔吳英3.8億元總債務的絕大部分。而二審判決中估算的吳英剩餘財産僅為1.7億元。
  吳英如何判決,對於林衛平意義不是很大。“但他説,希望吳英能夠好好活下去。他最關心的是案子早點判,早點把錢拿回來,這也是對他自己的債權人的一個交代。”前述知情人士轉述林衛平的話説。
  據法院認定,吳英非法集資的對象,除11名直接受害人外,還包括向林衛平等人提供資金的100多名“下線”,以及俞亞素等數十名直接向吳英提供資金,但因先後歸還或有房産等抵押,未按詐騙對象認定的人。
  林衛平也不認為吳英詐騙了他。“比如我是個賣杯子的,一個人沒給錢先把杯子拿走,回家途中打碎了,後來也沒給我錢,我總不能説人家就是騙我的吧。”在最高院審核吳英案期間,林衛平曾對前述知情人士作此&&。

  還原借貸之路

  據知情人士介紹,吳英2005年與林衛平相識,2006年初她登門拜訪林衛平,想借1000萬元,承諾10天后歸還。林衛平當時做了一個判斷:“一個女孩不會去賭博,不會去洗錢,如果真正辦企業的話,虧也虧不到哪去。”
  林衛平把錢借給她。10天后,吳英如約還款。根據前述知情人士的判斷,林衛平當時非常欣賞吳英的經營眼光。
  2006年4月,吳英又來找林衛平,説自己在湖北荊門投了一個旅游項目,需要5億元,自己有2億元,向林衛平借3億元。
  林衛平提出要跟她一起去湖北實地考察一下那個項目。吳英答應了。起初是吳英催着林衛平去,但林衛平沒時間,等林衛平有時間了,又輪到吳英整天在外面忙。兩人最終沒去成湖北。
  2006年七八月間,林衛平手上正好有一筆閒錢,這是一些債權人交給他放貸的,結果借貸的企業用了兩個月歸還了。“我原想讓這些債權人把錢拿回去,結果他們説,怎麼才用這麼幾天就拿回來了?然後跟我説,拿去接着放吧。“林衛平向前述知情人士回憶説。
  這筆錢最後打給了吳英。後來吳英説錢不夠,又讓林衛平追加了1億元。
  後來法庭的調查顯示,在2006年這一年裏,林衛平給吳英打款近10次。而這正是吳英神話急劇膨脹的時點。
  結果沒過多久,“東陽出了個億萬富姐”的新聞不脛而走,神秘年輕女富豪開始在全國躥紅。各種報道説吳英用2億現金買下東陽世紀貿易城700多間鋪面;一次性購入高檔汽車20多輛;部門經理年薪50萬元到100萬元、保安月薪2100元;她開出的洗車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費的……
  林衛平打開報紙一看,傻眼了:怎麼搞成這樣?
  他馬上給吳英打電話:“這個報紙怎麼説你在東陽投資?你不是在湖北荊門搞項目嗎?”吳英回答説,先把東陽的架勢搭起來,壯大本色集團的實力再繼續推進湖北項目。
  事實上,直到最後事發,吳英到底有沒有在湖北荊門投資,林衛平説他也不清楚。
  一天,一位東陽的朋友對林衛平説:東陽有個女富豪吳英,買了輛法拉利(微博),開得很拉風呢。聽到消息,林衛平電話撥過去,“聽説你買了輛法拉利?她説,沒有啊,根本沒有”。
  另一天,林衛平又看到新聞説,吳英的本色集團給光彩事業促進會當場捐贈500萬元。他又找吳英查問,“我説你要捐款?她説沒有啊,沒有啊。她從來都説沒有,很怕我知道。後來錢也就真的沒有捐成,拿回來了。”林衛平後來回憶説。
  在這期間,隱隱感覺不安的林衛平開始追問吳英,“錢究竟花到哪去了,她始終沒有説出一二三來。我跟她説,你把項目一個一個做好了,早點把本錢拿回來就可以,利息高一點低一點沒關係。”林衛平回憶。
  但那時,吳英的攤子已經鋪得很大,覆水難收。
  “當時總以為(錢)能還回來的,如果她是真的拿去做項目的話。”林衛平説,她在東陽搞的這一切,他根本一點也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她這樣搞法,一分錢都不會借給她。”林衛平承認,當時自己確實比較盲目,“做資金生意久了,對錢的概念也比較麻木了。而且之前借出去的錢,都能按時返回的,沒出現過這一類的問題。”
  到了2006年12月,吳英被她的其他兩個債權人“綁架”的消息傳出。那些知道林衛平借錢給吳英的義烏老闆們紛紛趕到他家來討債。但那時,他已經&&不上吳英了。

  未了的掮客生意

  “那時候他多苦啊,那個苦是沒辦法説的,家裏不敢回去,老婆也走掉了。”一名接近林衛平的人感慨。
  林衛平的命運就如此被吳英改變。或許,2008年在東陽法院庭審上的一段自述,更接近這場巨變後林衛平的真實想法:“經過了長達25個月的親人分離和失去自由的日子,我只怪自己。我對不起那些愛我的人,對不起那些借錢給我的人。”
  2006年末,擺脫了“綁架”的吳英已是四面楚歌。義烏的老闆們聽説吳英在麗水,於是七八個人一起趕到麗水,林衛平也去了。在麗水,吳英仍然跟大家説,錢沒問題的,並説她已經找到香港一個投資公司給她5億元做投資。這次,林衛平他們沒有相信。
  吳英又進一步安撫這些人説,你們放心好了,實在不行,我把我的珠寶賣掉。她打開車子的後備廂,那裏面裝了滿滿的玉器。
  “那時候,我們更擔心了,怕她帶着珠寶出逃,也足夠她在外邊生活了。”林衛平後來回憶説。幸好這個最壞的結果沒有發生。
  在吳英的債務鏈上,其實除了這11名直接受害人之外,另有一批債權人沒有在吳英這份終審判決書上出現,其中包括駱華梅、楊軍、徐玉蘭等人。
  徐玉蘭同樣被捲入吳英事件,並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另案判刑。刑滿後,她仍然繼續做她的資金買賣。她在東陽市區吳寧路上開了一家寶馬寄售行。這種寄售行在當地是民間借貸的一種&&。
  4月23日晚,當本報記者在這家寄售行裏見到徐玉蘭時,她不停地抱怨“日子難過”。
  徐玉蘭與吳英平常以姐妹相稱。當初,她出於“幫助姐妹創業”,向20多位親朋好友集資2700萬元交給吳英。據徐玉蘭説,吳英至今還欠她1800萬元。
  而在這1800萬中,有700萬元是在吳英被“綁架”期間,因銀行向吳英的公司催貸,徐玉蘭拿出來幫吳英還貸的。
  這個捲入吳英事件的家庭,曾經一度面臨滅頂之災。當時,大女兒剛剛大學畢業,小女兒還在念小學。吳岩龍為此停止手頭的商務活動為妻子四處奔波。
  “你恨吳英嗎?”本報記者問。
  徐玉蘭停頓片刻説:“怎麼會恨她呢?她也不想這樣的。這借貸是雙方願意的事情,出事也是難免。”
  此時,邊上徐玉蘭的丈夫吳岩龍接腔説:“怪不得她,怪不得她。我就是認為我不是被騙的,承認了自己被騙不等於自己是個傻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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