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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作者:記者 吳黎華/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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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日前發布了《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鼓勵基金從業人員購買本公司或本人管理的基金。 證監會&&,本次修訂重點增加了建立基金從業人員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綁定機制,以促進基金從業人員更加注重增強投資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資業績和規範運作水平,進一步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方面的內容。 《規定》&&,基金從業人員購買基金的,鼓勵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高級管理人員、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1年,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現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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