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稅前扣除政策明確
2012-04-20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1%的比例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餘額轉為當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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