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和網易反擊騰訊“野蠻模式”
指責騰訊抄襲、不正當競爭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2012-04-17   作者:記者 侯雲龍/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互聯網巨人騰訊再次成為聲討對象,奇虎360和網易分別向騰訊“開戰”。
  4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將對原告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進行一審。360要求廣東高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停止實施QQ軟體用戶不得與原告交易並捆綁搭售安全産品等行為。另外,360還提出鉅額索賠訴訟,要求騰訊公開道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
  4月16日,網易正式向蘋果公司的應用商店(App Store)提起投訴,指責“騰訊新聞”應用抄襲網易的“網易新聞客戶端”。之前,網易發表聲明稱,旗下産品iPhone應用“網易新聞客戶端”,遭到騰訊的“騰訊新聞”抄襲,網易強烈譴責騰訊行徑,並要求騰訊主動將抄襲産品從應用商店下架。
  據介紹,360和騰訊之間糾紛開端於2010年下半年,騰訊推出多款安全應用軟體,360方面認為其軟體對360安全軟體進行了抄襲,損害了公司利益。2010年9月27日,360發布“隱私保護器”,用於檢測QQ軟體是否侵犯用戶隱私。同年10月,騰訊在京起訴360不正當競爭,並於2011年9月底獲得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根據判決,360相關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須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並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2010年11月3日騰訊發布《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強制要求用戶在QQ軟體與360軟體之間進行“二選一”。2010年底工信部要求兩家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3Q大戰”告一段落。
  360方面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禁止限制交易的行為,同時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明確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經營者進行搭售。因此騰訊要求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限制交易行為,是典型的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該行為導致360大量用戶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賠1.5億元的金額。同時,360認為騰訊大量模仿互聯網公司的産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
  目前,騰訊並未對360的此説法進行置評,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一切要看審理結果”,“是360的不正當競爭對騰訊造成了損害,2011年北京二中院已經做出了判決”。
  網易和騰訊的糾紛則是源於近期的手機軟體之爭。網易指出,騰訊的“騰訊新聞”在産品整體布局、跟帖頁面、圖片瀏覽頁面的設計上直接抄襲“網易新聞客戶端”的相關功能和設計。但騰訊方面回應稱,“騰訊新聞”為重置式開發。記者對比兩家公司軟體發現,除了顏色不同外,“騰訊新聞”頁面設計和布局上和“網易新聞客戶端”高度相似。值得注意的是,“網易新聞客戶端”的推出時間,遠遠早於“騰訊新聞”。
  據悉,業內對騰訊“抄襲”、“不正當競爭”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的指責由來已久。據相關機構統計,目前聲稱被騰訊抄襲的公司超過50家,相關軟體和服務超過70款。其中包括聯眾、浩方、UCTalk、跑跑卡丁車、迅雷、搜狗輸入法等知名軟體和應用。另外,還有不少公司稱遭到騰訊各種形式的不正當競爭。對此,有業內人士戲稱騰訊利用其巨大的用戶優勢,採取上述行為的競爭手段為“野蠻模式”。
  據多位法律專家介紹,我國法院目前受理的濫用市場地位糾紛案件數量並不多,在互聯網領域更是少之又少,因此360訴騰訊案件更具示範意義。而另據業內人士介紹,一旦騰訊敗訴,以其為代表的互聯網“野蠻模式”,將受到法律約束,並最終難以為繼,而整個互聯網行業的創新和競爭環境也有望煥然一新。
  曾指責騰訊企業QQ抄襲其軟體並要求騰訊道歉的企業即時通信公司imo總裁張翀睿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騰訊用戶數量巨大,通過抄襲其他公司軟體或服務,然後輔以強制搭銷等方式,可以輕易地獲得巨大的市場份額。但這卻使其他公司,特別是創新型的中小公司難以生存。
  IT業資深分析師王一江告訴記者,騰訊的“野蠻模式”核心是利用用戶優勢,進行不公平競爭。目前騰訊擁有超過6億用戶,借助這一優勢,騰訊在業務推廣時,往往採取捆綁銷售、強制用戶選擇、“高度模仿”等做法,並無往不利。這種“野蠻模式”極大地損害了其他公司的利益,但由於國內目前缺少相關法律,騰訊飽受業內指責的行為,目前尚未受到約束。事實上,“3Q大戰”深層次原因是騰訊對360相關安全軟體的“高度模仿”,360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起訴騰訊,並以反壟斷法相關條款作為支持,可能會為業內解決相關糾紛提供思路。如果360勝訴,騰訊的“野蠻模式”將受到法律約束,並最終面臨終結。
  一位不願意具名的互聯網投資人士向記者介紹,微軟遭受美國和歐盟長達十年的反壟斷調查,此後,美國就再也沒有大公司通過抄襲和捆綁銷售扼殺小公司的案例發生。如果360勝訴,對國內互聯網行業可能産生相同的效果,並有可能激發業內的創新熱情。
  記者了解到,由於360訴騰訊案的結果可能會關係到兩家公司的前景以及對業界産生重大影響,雙方為勝訴都邀請了重量級人物到庭,並得到了廣東高院的許可。360邀請的英國學者大衛斯塔利布拉斯(David Stallibrass),曾擔任英國倫敦公平貿易局局長,是歐洲最大的獨立提供競爭法調查經濟意見的機構RBB的顧問;而騰訊方面邀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對中國互聯網行業和相關法規非常熟知,曾當選中國互聯網十大“啟蒙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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