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2012-04-05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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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專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入電網系統而發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按上網電量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為:50公里以內每千瓦時1分錢,50-100公里每千瓦時2分錢,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時3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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