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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信託一款名為長江畔 桂圓林生態墅區項目集合信託計劃,經第三方理財機構以5萬元低價銷售給投資者引發爭議。一位知情人士19日對記者稱,此舉屬於第三方理財機構為快速募集資金而私拆信託計劃行為。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第三方理財機構分拆信託計劃降低銷售門檻屬於違規行為,會將投資風險轉移給低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 據了解,北京誠信義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在銷售四川信託的長江畔 桂圓林生態墅區項目集合信託計劃産品時,投資門檻竟降至5萬元。據了解,此款信託産品期限為18至24個月,募集金額1億元,資金分期用於向四川省同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股權投資。 按照相關規定,信託産品銷售對象必須為合格投資者,即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産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産證明的自然人;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四川信託對此發布公告稱,發行集合信託計劃均嚴格遵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僅向符合《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條件的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者募集信託資金。四川信託還&&,從未委託北京誠信義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對我公司信託産品進行推介,也從未同北京誠信義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合作、定制、發行任何信託産品。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此舉屬於第三方理財機構為快速募集資金而私拆信託計劃行為,並非信託公司本意。 據了解,第三方理財曾被曝出向投資者承諾保本、過分誇大收益而刻意回避風險提示等問題,而第三方理財資質是否合法也遭受質疑。在美國上市的諾亞財富招股説明書中提示:“中國對於理財服務行業的法律和法規正在發展中,而且未來面臨改變。如果我們不能保持或者更新我們已有的牌照,或者獲得新的必要許可來保證我們在中國的運營,我們的業務或將受到重大損失。” 用益信託分析師顏玉霞告訴記者,信託産品的投資門檻較高,降低門檻利於信託産品快速銷售。她還&&,如果是投資者5萬元單獨認購信託計劃,屬於違規行為。但不排除第三方理財機構分別和眾多投資者簽署相關協議聚集資金後再單獨和信託公司簽署認購合同,類似於打包認購,由於投資者並非直接和信託公司簽署認購合同,相關權益不受法律保障。 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稱,第三方理財私拆信託計劃降低銷售門檻不僅導致投資者權益不受保護,還會將信託産品背後的高風險轉嫁給低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監管層設定合格投資者條件是為了嚴控風險,保護低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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