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
“315”江湖非法網站5大殺手锏
網上搜索“315”三個數字,或是“消費者維權”,“315投訴網”、“315消費者之聲”、“315投訴門戶網”、“315維權網”、“315專區”……
瞬間蹦出數以百計的網站域名,幾乎都以315開頭。
“威脅”:企業不出錢投訴往前排
3月9日,一家名為“315投訴網(315w.com)”的網站,網頁上醒目字體標示:“中國打假第一門戶網站”。
“曝光&”、“投訴中心”、“在線投訴”等重復設置欄目佔據頁面主要位置,裏面都是消費者針對企業、商品等投訴信息,都沒有投訴者的&&方式。
但找遍所有網頁,都沒有&&地址和電話,整個網站只有一個QQ號碼鏈結。
點擊鏈結就會彈出“315客服”的QQ聊天窗口,記者從該網站投訴信息中隨機選了一條對手機廠商的投訴,自稱是公關公司人員,受廠商委託處理相關投訴。
“企業給你多少錢,你分一半給我就行,直接刪帖。”幾秒鐘後,“315客服”利落回復,只要付500元錢,即可將投訴帖刪除。
記者&&,先向上級匯報再決定是否刪帖。
半小時後,“315客服”屢次催促付款,“我跟你説句實話,最近我們網站文章排名波動,我想讓哪篇文章排名靠前,一點問題都沒有。”
次日上午,這家網站的“315客服”再次催促付款。未獲結果後,記者發現,之前選擇的那條投訴帖子,果然已排到投訴區前幾位。
“誠信”:網站不見錢投訴隨時現
3月10日,記者分別同“315消費者之聲”、“315投訴門戶網”、“315維權網”、“315專區”等近20家網站&&,這些網站均&&能“付費刪帖”。
一家名為“315投訴門戶網”的客服QQ稱,他們可先刪帖後付費,刪除一條帖子,價格800元,“你發鏈結過來,我先刪除,你趕緊打錢,大家都講誠信。”
隨即,記者發去投訴鏈結,客服發回一個支付寶(微博)賬號。
不到一分鐘,客服QQ稱已刪除完畢,讓記者匯款後,將匯款頁面截圖發來,就可完成交易。
記者刷新該網站網頁,要刪除的帖子的確已找不到了。
記者以支付寶故障為由,提出次日付款。
“這樣的話,帖子只能暫時恢復,你啥時候付款,啥時候徹底刪除。”客服QQ回應。
一分鐘後,記者再次刷新網頁,那條帖子重新挂到了醒目位置。
記者付款後,投訴帖子不見了,“我們不像其他家315網站坑客戶,你找別家,可能會遇上刪一條又擴散10條的局面。”網站客服説。
“聯盟”:QQ群擴散投訴刪不盡
客服的話並非危言聳聽。
一些神秘的QQ群裏,的確會上演着“刪不勝刪”的擴散效應。
曾先生經營此類網站已多年,他加入的一個QQ群裏經常出現,有人發上來一個投訴鏈結,附上一句話,“這條帖子有人刪,快轉發。”
“你找某家315網站刪帖,他們刪除時會把帖子發到群裏,讓其他家315網站轉發。”曾先生説,本來投訴
只有一條,經過群擴散,可能其他各家315網站上都會出現這條帖子,“你想都刪除,對不起,都得交錢。”
3月10日至13日,記者登錄曾先生的QQ號,進入名為“維權萬里行”的QQ群裏,時常會出現“快轉”的帖子鏈結。
12日晚7時,一條“4張空白借據欠下24萬元,信用社被指借據造假”的帖子被發到群裏,發布者在帖子鏈結後註明“對方已刪稿,快轉”。
之後的12小時內,這條帖子被近30家網站轉發。
“根本刪不勝刪。”曾先生説,眾多“315”網站影響力並不相同,有的小網站、新網站接到的消費者投訴並不多,他們會加多個QQ群,整天呆在群裏“守株待兔”,“這是個不錯的賺錢方法。”同時,大家互相轉發,也增強了影響力,“有錢大家一起賺”。
“偷盜”:互相“扒帖”冒名詐企業
除了“共享”外,還有“偷盜”。
半個多月的調查中,記者對20余家“315”網站進行監控,發現各網站的某些投訴信息是一模一樣的。
一條投訴某醫藥公司制售假藥的帖子,出現在“315人人投訴網”等多家網站上,內容完全相同。但除了“315人人投訴網”出現投訴者的註冊ID外,其他網站均無該帖子的ID。
“各家都有才説明影響力大,只有這樣企業才會怕。”“315人人投訴網”人員説,這條帖子最先是消費者在他家投訴的,“後來別的家扒帖扒走了,行裏都這樣。”
在林肖武的網站裏,呂媛除了整理本網站收到的消費者投訴外,另一項主要工作就是從其他各家315網站“扒帖”。“雖然我們沒投訴者&&方式,有廠家看到投訴信息,也會找來刪帖,這都是錢。”她説。
一家網站負責&&被投訴廠家的人員稱,常遇到企業通過QQ詢問“已經交了錢,為什麼還不把帖子刪除”。後來一問才知道,“是有人扒了我們的帖子,跟企業許諾付費刪帖”。
這種情況下,企業往往得到這樣的答覆,“你們上當了,要想刪帖得找對路,還得交錢。”
“陰謀”:“消災”工具變“攻擊”武器
“刪帖收費”只是這個江湖裏的冰山一角。
一家已被關停的“315”網站負責人透露,隨着“315”在社會上的影響越來越大,一些企業已經不滿足於“交錢消災”,而是利用這些“315”網站攻擊競爭對手。
這名負責人稱,去年就曾發生“同為小家電生産的A企業和B企業,在市場上為競爭對手。A企業先借助一家‘315’網站上消費者針對B企業的投訴,聯合打擊B企業;後來,A企業和這家‘315’網站産生矛盾,A企業又借助媒體,打擊這家網站”。
30歲的仝思(化名)曾是一家“315”網站的高管,他坦言,常有企業跟網站&&,想購買網站上對競爭對手的投訴信息,“這樣的交易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315”網站除了接受消費者投訴外,還涉足環保、徵地、拆遷等問題,“這些問題我們更解決不了,但來錢更多。”一家網站人員説,利用QQ群、網站轉載等渠道,地方上一些政府部門和單位都害怕,“同樣是刪帖,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