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向各證券公司下發的《關於證券公司切實履行職責防範和抑制新股炒作行為的通知》指出,資本市場一段時間以來的“新股熱”是市場非理性現象,新股“三高”使市場配置資金的有效性受到質疑。要求券商在投資者教育、承銷、投資和諮詢環節四管齊下,全面防範炒新。券商自營和資管業務不要跟風炒新;保薦承銷收入、投行部門、保薦代表人提成和獎勵不得與超募資金直接挂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