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
2012-03-13 作者:記者 王濤/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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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工信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文明確,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裝備和産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目錄、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産品目錄等予以調整。
其中規定,自2012年4月1日起,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産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等而確有必要進口超、特高壓輸變電設備等,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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