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新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2012-03-01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字號
大
中
小
】
溫家寶2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發布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會議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顆粒物與臭氧等項目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開展監測,2015年覆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