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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寧波銀行、南京銀行和北京銀行2007年陸續上市之後,城商行的上市“圈錢”足足擱置了三年。
如果説化解股權結構分散是解決城商行上市的“硬體”問題,那麼,近兩年發生的“偽造票據案”、“假擔保案”等則暴露出城商行內部風險控制的“短板”,貸款集中度過高、業務發展同質化等問題也着實讓監管層和市場對其“軟體”質量擔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明後兩年,地方債進入還款高峰期,而地方融資平台貸款在城商行的佔比規模不可小覷,這部分資産風險最具不確定性。
眾所周知,不少城商行的重要股東是地方政府,如徽商銀行、重慶銀行、哈爾濱銀行和上海銀行的地方政府持股比例均超過30%,這就不難理解城商行在地方融資平台發展壯大過程中給予的有效且有力的支持。
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有78個市級和99個縣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於100%,分別佔兩級政府總數的19.9%和3.56%。由於城商行大多未上市,其平台貸款狀況較為隱蔽,但從個別銀行已披露的平台貸規模也可看出端倪。
截至2010年末,成都銀行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餘額185.84億元,佔全行貸款總額的27.36%,明顯高於一些上市銀行的平台貸佔比水平;融資平台貸款中信用貸款餘額為68.24億元,佔比36.72%。徽商銀行2010年年報披露的“最大十戶客戶貸款比例”顯示,前六位均為平台公司,貸款餘額總計達62.25億元,貸款佔比超過40%。
此外,大規模的融資平台貸款導致了城商行客戶貸款集中度非常高。成都銀行2008至2010年的前十大客戶貸款佔比分別為179.61%、136.99%、69.19%,均超過50%的監管紅線。徽商銀行2008至2010年的前十大客戶貸款佔比分別為43.77%、52.55%、58.92%。
東方資産管理公司對地方融資平台不良貸款率的預測均值為15%,如果地方融資平台貸款規模為8萬億元,那麼不良貸款規模均值為12216億元。因此,數額驚人而透明度欠佳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的風險,成為城商行上市的最大“攔路虎”。
正因如此,雖然近期城商行IPO的呼聲再次高漲,但終難形成第二波上市潮。如果放行城商行上市,無疑會催生其跨區域經營的衝動,這與當前的監管意願相悖。另外,一旦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風險集中爆發,作為上市銀行的城商行所産生的連鎖反應將在資本市場造成難以預計的後果。
可以預見,雖然監管部門稱“發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是新的利潤增長點,城商行具有投資價值”,但市場並不會因此而忽略其潛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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