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擴大保代簽字權
2012-02-14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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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有望放開保薦代表人的簽字權,從目前的兩位保薦代表人保薦一個項目(每人可同時在發行部報一個,在創業板部報一個)擴大為同時在發行部和創業板部各申報兩個項目。這意味着,投行的保薦能力將大幅增加,有助於擴大投行業務,遏制部分保薦代表人熱衷於頻繁“跳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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